朋友通信

(健康干预项目)

第4期:《朋友通信》与相关问题讨论

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性健康中心

中国人民大学性社会学研究所

泰山医学院精神医学教研室

 

 

主办

主管

协办

 


本期要目

【要讯】

【性病艾滋病教育】

【认识同性爱】

与同性恋有关的伦理问题

从历史的角度分析作为精神疾病病种的同性爱

【书讯】

【争鸣】

我们有我们的拒绝

宽容、自爱与环境自由

生命

告诉家人

跟朋友说

致舅舅

致一位医生

致一位医生(摘录)


【要   讯】

我国政府部门发布文件:涉及对同性爱人群及其与艾滋病性病的态度和认识

   1997年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与联合国艾滋病中国专题组等名义合作完成的面向国际社会的文件《迎战艾滋病》第11-12页, 涉及了有关对同性爱的认识及其与艾滋病性病的关系等问题。以下引 文均见于该文件。 “在中国,同性恋行为不是非法的,但也不为社会 的大多数人所接受。绝大多数同性恋者迫于社会的压力,隐瞒其性倾 向而结婚。中国关于同性恋的研究较少”,“同性恋者来自社会的各 个阶层”。“我们需要更多的关注这一(艾滋病)易感群体,采取更 好的办法或手段,接近他们,为他们提供信息和支持,增强他们防止 艾滋病毒和性病感染的自我保护能力”。

   这份文件还指出,北京某两所医院发现的71例艾滋病毒感染者与艾滋病人中,有22人(占31%)有同性性行为史。文件指出,“估计中国的一些城市可能有10%的艾滋病毒感染者由不安全同性性行为引 起”。(项目组)

马丁·哥顿先生访问青岛大学医学院附院性健康中心

   英国籍友好人士、贝利-马丁(Berry- Martin) 基金会主席马丁· 哥顿(Martin Gordon)先生于7月23-24日专程对青岛大学医学院附 院性健康中心进行了工作访问和考察,并参观了该院的门诊楼。

   马丁先生在青岛期间,与张北川医生进行了长时间的交流,在座 的有李克富医生和艾德华先生、智同先生等《朋友通信》项目组成员 和志愿者。马丁先生介绍了对中国卫生部和卫生界人士艾滋病性病防 治工作的印象并给予高度评价。他同时强调指出,艾滋病是对全人类 的重大威胁,应该动员所有可动员的力量全力以赴参与艾滋病防治。 张北川医生详细通报了由他主持的面对艾滋病易感人群的科研与健康 教育工作,特别是创办《朋友通信》项目的原因、经过、操作和项目 反响。马丁先生对张北川医生等人和志愿者们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并进行了捐助,张北川医生向贝利-马丁基金会的捐助表示了谢意。

   马丁先生的祖父曾在中国行医。贝利-马丁基金会是以贝利·陈 (Berry Chen,华裔,马丁先生的好友,已故世)和马丁先生名字命名的。是英国艾滋病慈善基金会。该基金会曾多次资助中国国家级卫 生单位的艾滋病相关项目,并在去年10月资助过张北川医生的科研调查。在他来华期间,我国卫生部、中国性病艾滋病防治协会等机构领导同志多次与他会唔。我国《健康报》、《中国性病艾滋病防治》杂志、《国际性病艾滋病信息》杂志等报刊,曾报导过马丁先生支持和资助我国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消息和我国卫生部领导会见马丁先生的消息。(项目组)  (back)


【性病艾滋病教育】

①  谈谈我国的艾滋病流行状况

   在1993年以前,我国只有少数人感染了艾滋病毒。但自1993年以来,艾滋病毒的蔓延速度明显增快。据测算,我国艾滋病毒感染者至 1993年底为1万人,1994 年增加到3万人,1995年骤升至10万人,1996年升至15万人。据我国卫生部报告,至1997年底,我国艾滋病 毒感染者累计已达20-25万人。据世界卫生组织根据我国的状况推测, 我国1997年底艾滋病毒感染者为20-40 万人,1998年底增至60万人。1998年1月我国卫生部发言人发表谈话指出,如果艾滋病毒继续以这一速度蔓延,至2010年我国感染者数目将超过1000万人(见《中国日 报》,1998.1.10)。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艾滋病毒感染者中,只发现很少一部份人。至1998年6月底,我国累计有10676例感染者被发 现(其中艾滋病病人已发现301人,其中多数人已死亡)。据专家推测, 我国艾滋病毒感染者已逾30万人。卫生部宣布,我国艾滋病毒蔓延速度,已进入“快速增长阶段”。

   根据东南亚地区各国的规律,艾滋病毒首先通过共用针具(注射 针头、针管)嗜毒传播,而后转为性传播为主。我国1991年发现的艾 滋病毒感染者中,仅5.6%通过性行为传播,其他人中绝大多数因共用 针具嗜毒感染。但1993年通过性行为传播者已升至15.7%。目前在我国 发现的感染者中,76%是嗜毒者。性传播引起的艾滋病毒感染者仍在上 升。在广东、浙江、海南等省,多数感染者由性传播所致。按照发展 中国家的常规,艾滋病毒转为性传播为主时,首先是在妓女人群和男 同性爱人群中大肆蔓延。

   1997年12月8日,时任卫生部长的陈敏章教授在国际会议上指出, 我国政府大力支持艾滋病的防治工作的开展,然而由于来自“政治、文化、风俗习惯”方面的阻力,目前的工作还不能达到有效控制艾滋 病毒蔓延的目的。特别是在基层卫生单位和一般大众中,人们缺乏对 艾滋病防治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这种情况预示艾滋病大流行的可能 性在不断增加。我国国务院常务会议已对此发出“全社会参与”艾滋 病防治的号召。最近,中国性病艾滋病防治协会副会长戴志澄教授在 《健康报》发表文章,介绍了我国艾滋病防治的基本策略。其中第一 项即为加强对易感人群和重点人群的健康教育并促进同伴教育。作为 生活在艾滋病高危环境中的男同性爱者,对艾滋病防治应当积极身体 力行,切实注意保护好自己、自己的同伴和家人。

   近日,据北京一位可靠的朋友相告,他们知道在自己周围已经有 人感染了艾滋病毒,但是感染者拒绝把自己的真实情况告诉其他人, 且仍与很多人发生无保护的性关系。估计这种人,和并不知道自己已 感染艾滋病毒而且有大量性伴的同性爱者,在我国各大中城市都不同 程度的存在。正是这一情况,将可能导致我国男同性爱人群中的艾滋 病大流行。

 ② 再谈安全套

   坚持正确使用安全套(避孕套)能有效地预防多种性病,特别是预防艾滋病毒感染。由于安全套不可能覆盖人们在性交时的所有相互接触部位,所以它预防粘膜相接触时的艾滋病毒传播比预防皮肤间的 接触传播更有效。性交时使用质地优良、大小合适的安全套,破裂和脱落的发生率很低(通常每使用100个安全套有2个破裂)。使用安全套,仍发生了艾滋病毒感染,通常是由于未始终使用或不正确使用,而不是安全套破裂所致。

   只有正确地使用安全套才能切实有效地预防艾滋病性病。使用安全套之前必须先了解以下常识:

   ⑴掌握安全套保护人们不受艾滋病毒感染的道理。安全套是一种乳胶薄膜套,用时套在勃起的阴茎上,性交时和射精后可使经尿道排 出的前列腺液和精液保留在套内(艾滋病毒感染者和多种性病感染者的前列腺液、精液内,都有大量病原体)。它好比外加一层坚韧的皮肤,使艾滋病毒等无法穿过,进而避免了疾病传播。

   ⑵应事先学会安全套的使用方法。在实际用安全套性交之前,最 好先私下在阴茎或适当的物体上熟悉安全套的戴法和除下安全套的操作。这样性交时才能胸有成竹,从容行事。 

  ⑶要选用质地优良的安全套(若有可能,应在信誉良好的药店或 诊所购买)。保存时应放在阴凉处,避免受热或阳光照射,以免损坏 乳胶质地。每次都要使用新的安全套,每个安全套只能使用一次。先 检查包装袋上标明的有效期。包装袋完全无损、没有破裂或变形时才宜使用。

   ⑷打开包装袋时要小心,免得指甲弄破安全套。检查一下安全套 是否已破裂或没有粘性,有则换一个。取出安全套后,应先分清安全 套的内外,卷起的筋条应向外翻。戴套时一只手捏住安全套的前端小 袋,把小袋里面的空气挤出去,另一只手把安全套套在龟头上并捋到 阴茎根部。

   ⑸阴茎勃起之后,在阴茎接触对方性器官(包括口腔、肛门、阴道)前,务必戴上安全套。

   ⑹应该同时使用润滑剂(它有助于避免安全套破裂),应选用水 性基质润滑剂(如KY乳胶),切忌使用油脂类润滑剂(如凡士林、 矿物油、食用油),油性基质润滑剂能损坏乳胶。使用含杀精剂的安 全套可能有助于预防一些性病。使用过程中,应注意避免安全套被指甲、牙齿或其他锐利物品划破。

   ⑺性交结束后,在阴茎仍处于勃起状态时捏牢安全套,立即从口 腔、肛门及阴道中抽出,以免滑落。    ⑻小心除下安全套,勿让精液漏出,包好后扔进马桶或厕所冲掉, 不要乱丢弃。安全套切勿重复使用,每次性交均使用新的安全套。

   ⑼肛交时普通厚度的安全套极易破裂,因此推荐选用特制的厚膜 安全套,同时使用大量润滑剂。

   许多人认为使用安全套会造成“隔靴搔痒”的感觉,即减弱性交 快感。这种认识主要是心理因素所导致。实际上安全套能适当延长性 交时间,使人更好地体验性的愉悦。在艾滋病时代使用安全套,还能 带来良好的安全感,从而使人更好地感受生命。 ③ 艾滋病为什么在美国男同性爱人群中大流行?

   首先与社会背景有关。美国是个人行为只要不违反法律,他人就很少过问,同时基督教(天主教、新教)势力又相当强大的国家。这 种情况导致了两个极端:一方面,私人活动空间很大,作为隐私的个 人性行为极少受到干预;另一方面,主流传统社会强烈指责同性爱人群,从而使同性爱者处于特殊的社会边缘。这种背景导致了同性爱社 区的形成。在社区内,环境相当宽松,混杂的多性伴性关系相当普遍, 而且,由于人们不知道应该怎样预防艾滋病和积极保护自己,通常不 使用安全套。不仅如此,这些社区的一些特殊场所(如同性爱浴室) 更为轻率的性活动提供了方便(在浴室里人们常常任意群交)。正是 上述因素造成了男同性爱人群中的艾滋病大流行。这种情况使得在 1993年底美国已发现的31万多例男性艾滋病人中,62%是与男性有性 关系的男子。 同时在同性恋人群中大流行的还有乙肝、丙肝等肝炎和 多种性病。艾滋病大流行(有些城市的社区,约半数同性爱者感染了 艾滋病毒)以来,随着人们自我保护意识的提高和对性活动意义的深 入思考,成年人坚持使用安全套的同时注意减少性伴,目前艾滋病在 同性爱人群中的蔓延速度已大为减缓,但在缺少知识并且易于冲动的 少年同性爱者中,艾滋病仍在蔓延。

   值得极为重视的是,在我国特别是大城市的同性爱人群中艾滋病 大流行的危险也已出现。在大城市,改革开放以来的宽松环境和有关 同性爱的科学知识的传播,大大增加了人们选择不同性实践的机会。 从我们的调查看,朋友们或是严重缺乏有关科学知识,或是在实践中 不能坚持安全性行为。目前我国许多城市,如北京、天津、深圳、沈 阳等地,也出现了为男性提供群交机会的浴室(一些人错误地认为蒸 气浴室的温度可以杀死艾滋病毒和性病病原体,口交是相当安全的), 更有一些人使用毒品。这些情况都预示着如果不迅速地认识到危机已 经到来,那么艾滋病在我国同性爱人群中大流行的一天已不遥远。 ④ 口交能传播艾滋病吗?   是的,口交时不用安全套完全可能传播艾滋病。

  直至90年代中期,由于曾发现唾液中有一种能够良好地抑制艾滋病毒的活性蛋白霉,所以人们以为口交不能传播艾滋病。曾有报告说几位艾滋病人是因为口交传播的,可是人们怀疑病人没有讲实话──他们可能隐瞒了自己采用其他性交方式的经历。然而近几年,已有充份科学证据表明,口交确实能传播艾滋病。1996年,科学界把猴免疫缺损病毒(一种与艾滋病毒极相似的病毒,能够使猴子发生与艾滋病 表现相同的疾病。据认为,艾滋病毒就是猴子的这种病毒传染给人,又在人类衍生所导致的)置于7只健康猴子的没有发炎和溃破的口腔内。结果,有6只猴子发生了猴免疫缺损综合症(俗称猴艾滋病),而且两只猴子不久即死于该病。1997年科学界发现,口腔内并没有牙 龈出血和伤口的艾滋病人(其中有人已接受新药治疗)的口腔洗涤液中,同样存在艾滋病毒。这项研究同时发现病人口腔洗涤液中的艾滋 病毒含量高于血液含量;接受治疗的病人,虽然血中的艾滋病毒完全不能测出,但口腔液中仍能发现病毒。而在1997年的另一项科研报告中,证实一个艾滋病人的妻子只是与感染艾滋病毒的丈夫(他有牙床 出血)有深吻(舌头探入对方口腔内)的经历,结果被传染了艾滋病毒。

   以上情况表明,不用安全套口交时,无论插入方和被插入方,都 存在艾滋病毒感染的可能。而且,深吻也是不安全的。

   不仅如此,医生们早已发现,不用安全套的口交,还能传播淋病、 梅毒、尖锐湿疣等多种性病。既可以传染插入者,也易于传染被插入者。(项目组)(back)


【认识同性爱】

 与同性恋有关的伦理问题

王小波

  1992年,我和李银河合作完成了对中国男同性恋的研究之后,出 版了一本专著,写了一些文章。此后,我们仍同研究中结识的朋友保 持了一些联系。除此之外,还收到了不少读者的来信。最近几年,虽 然没有对这个问题做更深的研究,但始终关注着这一社会问题。

   从1992年到现在,关注同性恋问题的人已经多起来。有不少关于 同性恋的研究发表,还有一些人出来做同性恋者的社会工作,我认为 这是非常好的事情。当然假如在艾滋病出现之前就能有人来关注同性 恋问题,那就更好一些。据我所知,因为艾滋病流行才来关注这个问 题,是件很使同性恋者反感的事情。我们的研究是出于社会学方面的 兴趣,这种研究角度,调查对象接受起来相对而言比较容易些。

   做科学研究时应该价值中立,但是作为一个一般人,就不能回避 价值判断。作为一个研究者,可以回避同性恋道德不道德这类问题, 但作为一个一般人就不能回避。应该承认,这个问题曾经使我相当困 惑,但是现在我就不再困惑。假定有个人爱一个同性,那个人又爱他; 那么此二人之间发生性关系,简直就是不可避免的。不可避免、又不 伤害别人的事,谈不上不道德。有些同性恋伴侣也会有很深、很长久 的关系。假如他们想要做爱的话,我想不出有什么理由要反对他们。 我总觉得长期、固定、有感情的性关系应该得到尊重。这和尊重婚姻 是一个道理。

   这几年,我们听到过各种对同性恋的价值判断,有人说:同性恋 是一种社会丑恶现象,同性恋不道德,等等。因为我有不少同性恋者 朋友,他们都是很好的人,我觉得这种指责是没有道理的,所以这些 话曾经使我相当难过。但现在我已经不难过了。这种难过已经变成了 一种泛泛的感觉:在我们这里,人对人的态度,有时太过粗暴、太不 讲道理。按现代的标准来看,这种态度过于原始──这可能是传统社 会的痕迹。假如真是这样,我们或许可以期望将来情况会变得好些。

   我对同性恋者的处境是同情的。尤其是有些朋友有自己的终生恋 人,渴望能终生刂守,但现在却是不可能的,这就让人更加同情。不 管是同性恋,还是异性恋,对爱情忠贞不渝的人总是让人敬重。但是 同性恋圈子里有些事我不喜欢,那就是有些人中间存在的性乱。和不 了解的人发生性关系,地点也不考究;不安全、不卫生,又容易冒犯 他人。国外有些同性恋者认为,从一而终,是异性恋社会里的陈腐观 念,他们就喜欢时常更换性伴。对此我倒无话可说。但一般来说,性 乱是社会里的负面现象;是一种既不安定又危险的生活方式。一个有 理性的人总能相信,这种生活方式并不可取。

   众所周知,近几年来人们对同性恋现象的关注,是和对艾滋病的 关注紧密相连的。但艾滋病和男同性恋的关联,应该说是有很大偶然 性的。国外近几年的情况是:艾滋病的主要传播渠道不再是男同性恋, 它和其它性传播疾病一样,主要在社会的下层流传。这是因为人们知 道了这种病是怎么回事,素质较高的人就改变自己的行为方式来预防它。剩下一些素质不高的人,才会患上这种病。没有钱、没有社会地 位、没有文化,人很难掌握自己的命运。我倒以为,假如想要防止艾滋病在中国流行,对于我国的流浪人口,不可掉以轻心。

   艾滋病发现之初,有些人说:这种病是上帝对男同性恋者的惩罚, 现在他们该失望了──不少静脉吸毒者也得了艾滋病。我觉得人应该 希望有个仁慈的上帝,指望上帝和他们自己一样坏是不对的。我知道 有些人生活的乐趣就是发掘别人道德上的“毛病”,然后盼着人家倒 霉。谢天谢地,我不是这样的人。

   鉴于本文将在医学杂志上发表,“医者父母心”,一种人文的立 场可能会获得更多的共鸣。我个人认为,享受自己的生活对任何人来 说都是头等重要的事。性可以带来种种美好的感受,是人生最重要的 资源。而同性恋是同性恋者在这方面所有的一切。就我所知,医学没 有办法把同性恋者改造成异性恋者──我猜这是因为性倾向和人的整 个意识混为一体──所谓矫治,无非是剥夺他的性能力。假如此说属 实,矫治就没什么道理。有的人渴慕异性,有些人渴慕同性,但大家 对爱情的态度是一样的,歧视和嘲笑是没有道理的。历史上迫害同性 恋者最力者,或则不明事理,或则十分偏执──我指的是中世纪的某 些天主教士和纳粹分子──中国历史上没有迫害同性恋的例子,这可 能说明我们的祖先既明事理,又不十分偏执,这种好传统应该发扬光 大。我认为社会应该给同性恋者一种保障,保护他们的正当权益。举 例来说,假如有一对同性恋者要结婚,我就看不出有什么不可以。

   至于同性恋者,我希望他们对生活能取一种正面的态度,既能对 自己负责,也能对社会负责。我认识的一些同性恋者都有很高的文化 素质、很好的工作能力。我总以为,像这样一些朋友,应该能把自己 的生活弄得像个样子。我是个异性恋者,我的狭隘经验是:能和自己 所爱的女人体面地出去吃饭,在自己家里不受干扰地做爱比较好;至 于在街头巷尾勾个性伴,然后在个肮脏的地方瞎弄几下是不好的。当 然,现在同性恋者很难得到这样的条件,但这样的生活应该是他们争 取的目标。

 【说明】 本文原载王小波杂文随笔全集《沉默的大多数》(中国青年 出版社1997)。王小波(1952-1997)是我国有理科硕士学位的著名学者型作家。他与李银河教授夫妻合著的《他们的世界》,是我国第一 部关于男同性爱人群的性社会学专著。他的剧本《东宫?西宫》(载于王小波作品集《地久天长》),由著名导演张元导演,是我国首部反映同性爱者生活的影片。在阿根廷国际电影节放映后,为我国首次获得国际电影节最佳剧本奖。 (back)

 

从历史的角度分析作为精神疾病病种的同性爱 

丛中 万延海/译

  “同性爱(homosexuality)”这一名词由德国医生Benkert于1869 年创造。这个词描述的是,对异性不能产生性反应,却被与自己性别 相同的人所吸引。今天,同性爱、异性爱和双性爱被认为是不同类型 的“性倾向”,其定义是:“持久地对某一性别成员在性爱、情感或 幻想上的吸引。” 在Benkert创造这个医学名词之前,同性性行为被 基督教会谴责为罪恶,并在一些欧洲国家,包括英国,被定为非法。 在某些情况下,男人会因为进行同性性行为被处以焚刑。视同性性行 为有罪的观念的起源,可以追溯到中世纪。耶鲁大学的著名历史学家 Boswell发现,同性爱者“在大多数欧洲国家的许多社会阶层中,是杰 出的、有影响的和受到尊重的人物,并在那个时代的文化遗产中留下 永恒的印记。无论是在宗教方面还是在世俗社会。但是,大约从十二 世纪后半叶开始,更为恶毒的敌意出现在通俗文学中,并最终播散到 种种神学和法律文献中。”13-14世纪是对异端都宽容的时代,包括 十字军东征讨伐非基督徒、对犹太人的排斥和对怀疑为危险分子的人 们日益严重的恣意镇压。Boswell注意到,这种不宽容的表现影响了随 后数个世纪的欧洲社会。福柯 (1979)在他的《性史》中追溯说,在工 业革命中,随着世俗社会政府和医学专业权威力量的日益增强,对同 性爱的谴责也从宗教转移到世俗社会和医学专业。

   19世纪末期,在欧洲和美国,作为这种历史势力汇聚的结果,同性爱性倾向被认为是医学名称诊断,同时也被当作罪恶和违法行为。 然而,在20世纪初期,那些在性爱和感情上感受到同性吸引的男人和 女人们,在城市地区组成益友网络和聚会地点。在如纽约这样的城市, 这些聚会地点为本世纪20年代性解放的一代人所广为知晓和经常光顾。 本世纪30年代,在大萧条的同时,随着法律的颁布和警察的镇压,社 会接受同性吸引的状态宣告结束。经济衰退迫使许多男人失去工作, 从而恢复了对异性爱阳刚之气的强调,这可能是再次出现对同性爱不 宽容的一个原因。

   本世纪20年代,在德国产生了同性爱运动,并有一个图书馆和中 心在柏林建立。1939年,纳粹摧毁了这个中心,焚烧了图书馆。随后 不久,政府颁布法律禁止同性性行为,大批同性爱者被监禁并死在死 亡营中。弗洛伊德这个时期逃离德国,在伦敦避难。在20年代,他曾 在一份支持德国同性爱运动的请愿书上签名,并在一封著名的信中写到,虽然同性爱对社会没有什么好处,但也不是什么精神病意义上的 病理现象。   第二次世界大战将男人和男人及女人和女人以前所未有的规模聚集在一起。在美国,结果是对武装部队中的所谓同性爱者的迫害。迫害一直延续到战争结束后,并在50年代参议员麦卡锡反同性爱和反共 产主义的运动中被进一步扩大化。在这种社会气氛中,金赛和他的同 事在美国发表了他们对性行为进行的第一个科学研究报告。他们发现 为数众多的男人有过同性性经历。其随后的研究发现,这些经历也发 生在女人中。该研究资料受到严厉批评,但是却对当时洛杉矶、旧金 山和纽约正在出现的同性爱运动提供了支持。欧洲也有同性爱运动, 包括阿姆斯特丹和哥本哈根的同性爱运动。同性爱报纸、杂志、私人 俱乐部和公共场所聚会,这些现实开始对同性性行为是疾病的主流观 念提出质疑。但是,医生和精神病学家依然采用激素注射、休克疗法、 阉割甚至脑科手术以试图治疗同性性吸引。精神分析治疗家声称,是 病理状况引起性的偏离,比如同性爱,并且病人经常接受数年无效的 治疗。第一个以同性爱作为精神疾病的经验性研究是洛杉矶加州大学 的Hooker在国家精神卫生研究所支持下开展的。她的研究于1955年在 美国心理学会年会上做了报告,并于1957年发表。依据当时使用的最 好的心理量表(罗夏墨迹测验、主题统觉测验、看图讲故事测验),并 雇佣了一些出色的量表说明师(比如,Klopfer负责罗夏墨迹测验)。

   Hooker(1957)对30个同性爱男性进行了研究,并与30个同样年龄、 智商和受教育情况的异性爱男性匹配对照。这些男性中没有人在研究 时正接受心理治疗。结果是,量表的专业解释者不能把同性爱者与之 配对的异性爱者进行区别,而且专家给这些男性心理健康的评分在同 性爱者和异性爱者之间没有区别。因此,这一研究说明,同性爱并不 作为一个能用心理测验进行区别的疾病实体而存在,在心理健康的测 量中同性爱并无显著不同。许多随后的经验性研究支持这一结论,即 性倾向与精神病理现象没有关系。

   在70年代早期,那些本人是同性爱者的心理学家和精神病学家们 开始要求其专业团体关注Hooker及他人的经验性研究。他们同时指出, 支持同性爱病理学观点的临床研究其依据是从那些正在接受心理治疗、 被监禁或住入精神病院的人们中选取的样本。相反,Hooker的样本则 选自那些既不是精神科病人也不是住在监狱或精神病院的男性。到 1973年,美国精神病学会理事会确信,同性爱不是精神障碍。该学会 在将同性爱作为精神疾病病种从其《诊断和统计手册(DSM)》中删除时 作出声明:“同性爱本身并不意味着判断力、稳定性、可信赖性、或一般社会或职业能力的损害。”但是,修订后的手册(DSM-3)包括了 “自我失谐的同性爱”这一可以治疗的疾病病种。

   美国心理学会代表大会通过投票赞成美国精神医学会将同性爱从 精神障碍分类名单中删除的行动,并进一步呼吁“所有精神卫生专家 发挥领导作用,消除长期以来与同性爱性倾向有关的偏见”。随后, DSM-3-R的精神障碍病种名单上既不包括同性爱也不包括自我失谐的 同性爱。根据DSM-3-R,精神障碍的定义是:“在某个人身上发生的 临床上明确的行为或心理上的综合征或模式,与之相关的出现死亡、 疼痛、伤害中严重失去自由的巨大危险”。因此,精神障碍的标准既 不适用于同性爱,也不适用于自我失谐的同性爱。最近编辑修订的 DSM-4 版本中也不包含这两个名称。

  70年代以前对同性爱的研究主要包括个案研究或轶事报告,重在 其假定的病理方面,企图确定其原因,从而消灭它。这种研究被描述 为基于“一种信仰体系,认为异性爱比同性爱优越,或比同性爱更加 自然”。最近更多的研究集中在男女同性爱者的特徵,其心理忧虑, 以及社会对同性爱者的态度。在80年代,心理学界一种时兴的观点认 为,同性爱“是一种在性爱吸引和关系表现上的自然变异,并且男女 同性爱者身份的确定是一个可行的和健康的选择,而许多男女同性爱 者生活中的问题被认为来自于社会对同性爱的否定态度”。   三个有重要意义的经验性研究项目(除了Hooker的先驱性工作) 被认为引起20世纪后期精神医学、心理学和医学对同性爱的认识的急 剧转变。同时,女权运动和男女同性爱者运动在精神卫生专业领域组 织了起来。公开的男女同性爱者给了人们可见的个人证据,说明那些 经验性研究资料是有根据的,并且,作为同性爱者,他们并不存在精 神错乱或病态。

   其一是Masters和Johnson(1979)报告了异性爱者与同性爱者男女 在性反应和性行为方面的差异和共性。他们发现,同性爱和异性爱男 性或同性爱和异性爱女性在性反应方面没有解剖或生理上的差异。这 一研究否定了先前的看法,以为同性爱者有着某些身体或性的异常。 进而,在一独立的对被Masters和Johnson称为“双性爱者”的男性和 女性的研究中,他们发现,这些男性当其和女性性伴侣一起时,他们 像异性爱男性一样做出反应。同样的,双性爱女性当其和女性性伴侣 一起时,她们像同性爱女性一样做出反应,而当其和男性性伴侣一起 时,她们像异性爱女性一样做出反应。因此,就其能够在性方面对男 性和女性性伴侣都能作出反应来说,一些人是双性爱者。

  Masters和Johnson注意到,这些资料清楚地提示,没有科学上的 理由说明同性爱者是有病的:“同性爱男性、女性和异性爱男性、女 性之间就其对相似的性刺激作出反应的生理能力而言,没有真正的区 别。换句话说,没有身体事实依据支持这样的老调:‘我的方式比你 的好。’因此,有理由作出推论,一旦引起注意,这些发现终将导致 当前文化观念的显著变更。” 

  其二是在一项印第安那大学 Kinsey 性学研究所的研究中,Bell, Weinberg和Hammersmith (1981) 对比了具有相似年龄、教育和宗教背 景的979名同性爱成人和477名异性爱者。这项研究发现,童年时期和 家长的关系,包括和异性家长的关系,对“他们今后成为同性爱者或 异性爱者没有显著影响”。另外,该研究发现,没有经验性资料支持 那种广泛流传的观念,认为同性爱起因于年长者的勾引、或因为和异 性成员不寻常的关系、或由于被其他人认定为同性爱者。这些发现驳 斥了早先的关于同性爱起因的理论,包括精神分析学派的观点,认为 同性爱起因于和父母或异性的病态关系。那些理论一直基于小规模的 对前来寻求治疗同性爱的人所进行的案例研究。相反,这一科学的经 验性研究,基于生活在社区中并标榜自己为同性爱者的男性和女性。 这一研究同时得出了如下重要的结论: (1)“在男孩和女孩到达青春期时,他们的性偏爱可能已经确定, 甚至尽管他们还没有变得非常的性活跃……” (2)“在我们的调查对象中,同性爱是通过性的感觉被标志或被强 化,而这些感觉通常发生在‘以前的’第一次同性爱性活动之前三年 左右;而且,正是这些感觉,而不是同性爱性活动,在成年人同性爱 的发展中似乎曾起到关键作用……” (3)“我们研究中的同性爱男性和女性在其童年和青春期并不特别 缺乏异性爱性经验。但是他们发现这种经验并不令人满意,从而被从 异性爱中区分出来”。

   和这些发现相一致的是这样的观念:性倾向可能受到遗传或生理 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在生命早期就产生作用。最近对同性爱男性与 异性爱男性脑的解剖差异的研究(比如,Allen&Gorski,1992; LeVay,1991;Swaab&Hofman,1990)和同性爱家族史的研究(比如 Bailey&Benishay,1993;Bailey&Pillard,1991;Bailey,Pillard, Neale & Agyei,1993; Hamer,Hu,Magnuson,Hu,&Pattatucci,1993) 均表明,至少对一部份人来说,同性爱性倾向可能反映了神经解剖或 遗传的差异。   其三是数10年来,工作于Hopkins大学医学院的Money对性的发展 和性差异的研究。1966年,他创建了“性别认同诊所”,并发表了 34 部著作和346篇科学论文。他的一项主要贡献是区别了生物学性别,性 别认同和性倾向。他的研究证实,一个人可以是生物学上的男性,具 有男性的性别认同和社会角色,同时可能是同性爱的、异性爱的或双 性爱的。Money 的研究表明,一个人的性倾向是其性爱和感情“图谱” 的一个方面;但是,这有别于其生物学性别或其性别认同与社会角色。 因此,根据外貌、举止或性别角色常常不能将同性爱男女与异性爱者 进行区别。Money 也注意到了跨文化研究的重要性。在某些文化中, 存在着制度化的强制性同性爱阶段,比如,在新几内亚的 Sam文化中, 男人们都相信,如果他们要想成为成熟的异性爱成年男性,他们就必 须吸收男人的精液。Money 指出:“在我们的文化中,参与同性爱活 动被认为是少见的,被视为不正常,还要做出解释”。因此,来自发 展性学和跨文化研究的经验性证据表明,正如异性爱一样,同性爱是 复杂而多面的,必须放在相继的和同时的双性爱的背景下加以理解。

   Gonsiorek 曾回顾同性爱研究并总结道:“那些主张同性爱者与 异性爱者之间存在差异就是意味着适应不良的理论是不负责任的、无 知的或两者兼而有之”。 

  随着日积月累的经验性研究、跨文化研究、以及来自数个精神卫 生组织(包括美国心理学会在内)的推动,世界卫生组织在修订后的 《精神与行为障碍分类手册》(ICD-10)中将同性爱从成人人格与行为 障碍的名单上删除了。这一分类方案在前言中指出:“一种分类也是 一个时代看待世界的方式。无疑,科学的进步和运用这一手册的经验, 最终将会要求修改这一指导手册,跟上时代”。这一分类方案的现场 测试在几个国家进行。这个分类列入了几种性别认同障碍,包括易性 癖和儿童性别认同障碍。这个分类还列入了几种性偏好障碍,比如恋 物癖、露阴癖和窥阴癖;但是这些都特别排除了“与性倾向有关的问 题”。这个分类也列入了“与性发展和性倾向有关的心理与行为障碍”, 但是注释道:“性倾向本身并不能被认为是障碍”。这些障碍包括性 成熟障碍、自我失谐的性倾向,以及性关系障碍;每一分类还可以按 照其问题是异性爱、同性爱或双性爱而作进一步分类。因此,两个应 用最广泛的精神病学诊断分类方案,DSM-4和ICD-10 都不再将同性爱 本身作为精神疾病病种包括其中。

   将同性爱从精神疾病分类名单中删除的决定可以被理解为缘于三个理由。第一,那些公开其性倾向的同性爱者出现在生活的所有方面 和所有的社会中,而且他们和异性爱者一样,融入这些社会,过着性的有意义的生活。第二,经验性科学研究令人信服的证据说明,同性爱不是一个病理学实体。第三,西方心理学已经开始认为,性倾向是正常人类多样性的一个方面,并且其它文化中有着一系列不同的社会 态度,提示这种行为可以被认为是正常或至少是可以接受的,除非存 在着强烈的反对这种行为的宗教偏见。 译自:Inaba M, & Kimmel,D.C.(1995). Homosexuality as a psychiatric diagnosis unit; Its historical perspective. Archives of Psychiatric DIagnostics and Clinical Evaluation, 1995;6(2), 157-170 (作者是纽约大学心理学家) (back)


【书讯】

   香港大学社会学系讲师周华山博士在对中国大陆150位同性爱者进行深入访谈后写作的《北京同志故事》已经再版。该书就同性爱者的情感、家庭、婚姻和男妓、艾滋病等主题进行了详实报导。该书同 时强调,中国的传统一直持以自然的平常心看待性爱问题既不把“性”视作生命的中心,也不像西方基督教传统那样迫害同性爱者。故此,周博士认为,中国同性爱人群不必像西方般搞激烈冲突,也不应把同性情爱变成“政治问题”,而是本着平常心,以健康公正人格与大众一起建立和谐文明的社会关系。该书价格(含挂号邮寄费):人民币 25元。(back)


【争鸣】

我们有我们的拒绝

童    戈

  近些年,同性爱的存在及其审视终于像一座淹没的冰山一样浮出 了海面,而且演化成许多人“炒作”的重大题材。因为新奇的题材最 容易“爆冷门”。做为同性爱者,活在异性爱文化专制的苦海里,我们已经为能得到一种清清白白的判断──生物科学的、人文科学的等 方面的现代科学的判断苦盼了很多年。因为,我们始终和异性爱者共 同承担着服务于社会、建设社会这样的责任和义务。但我们因为是同 性爱者(不管我们是否已经“暴露”,是否曾经因此被不公正地伤害), 我们的精神作为一种社会生产力在受到压制,我们的生存权益和人格 尊严也时时要提防着会在一夜之间就沦为卑贱。我们需要生物科学的 判断给我们解惑;我们需要人文科学的判断还我们公正、保护和尊重。 我们更需要科学判断能够使我们对己对人都重新建立足以保障人身安 全和健康的生活秩序。 

  为此,科学的有关同性爱的讨论不仅不会受到我们的抵制,事实 上还得到了我们这个人群中的好多人参与和支持。

   但是,我们有我们的选择和拒绝。

   异性爱人群中历来存在着用世俗的猥琐对我们“猎奇”、“窥阴” 的市井之徒,包括这种市井气十足的文字。我们对此不屑一顾。异性 爱人群中历来存在着由宗教文化衍生的异性爱文化专制的伦理,他们 称我们为“异端”、为“大逆不道”。说实话,这是对我们的生存构 成最大压迫和危害的最主要的专制势力。但我们对此没有剑拔弩张的 敌对。我们相信中国是在进步的,尤其是改革开放以后的中国,科学 的发展在动摇着一切混沌的旧文化壁垒,对于同性爱的认识也必然会 以现代科学的发展而发生改变。我们在耐心等待,因为我们已经敏感 地发现,那种用异性爱文化专制影响政治、用强硬的手段打杀同性爱 者的时代已经成为过去。不用说“文革”中给同性爱行为插上政治标 签大加斗争的时代已经成为过去;那种把同性爱行为装进“流氓罪” 这只大筐加以惩治的状况,也以新《刑法》中“流氓罪”的细分而翻 开了新的一页。因此,我们对中国认识和对待同性爱方面以科学先导 走向文化进步抱有希望。

   我们中的不少人已经开始更积极地用对自己更进步的审视,鼓足 勇气追求提高自己的生命质量──包括更用心地开拓自己服务、建设 社会的能力和创建事业,同时选择自己更中意和更固定的伴侣,满足 和净化自己的感情生活,包括更注意性关系中的文明、卫生来抵制艾 滋病等传染病的侵害等等。甚至,还有不少人冒着风险争取家庭亲友 对于自己的性取向的接受,以此拒绝强加的异性爱婚姻的要求,其目 的是为了证明自己的人格和良知,而不是用一种没有爱的婚姻去欺骗、 伤害一个无辜的异性…… 

  在社会文化仍然被异性爱文化占据统治地位的社会条件下,同性 爱行为自然通常会仍被误解被歪曲。我们已经因此很苦痛了。而更使 我们感到讨厌的,是在对同性爱进行讨论的众多声音中,又出现了把 中国同性爱问题拉入政治是非中的噪音。

   就像我开头所讲的,同性爱在中国,在全社会没有形成科学的主 流审视之前,是一种很诱人注意的题材。这种题材是很容易被利用的。 当然客观地说,利用这个题材的始作俑者还是异性爱人群中的“有心 人”。譬如,台湾民进党利用刚创刊的同性爱杂志作广告,而大陆媒 介则把两者混为一谈。再譬如,美国的旧金山进行市长竞选时,往往 用在政治上改善同性爱者生存条件的许诺作为拉选票的诱人钓饵。眼 下,利用中国同性爱人群做题材,也初见端倪。有人以中国大陆同性 爱者作话题,总是缠绕进政治是非,这种人有中国的同性爱者在其中, 也有境外的华人或者外国人。

   确实,我们需要生存环境的改善,我们不愿受到歧视,受到伤害。 更确切地说,比如在我们遭受异性爱和同性爱人群中恶劣者的欺诈、 勒索、抢劫、殴打等伤害时,我们希望受到警方保护;在违法者受到 惩治的同时,我们希望个人隐私权可以受到正当的尊重,包括我们的 同性爱身份被公开以后,不至于因此失掉职业等与我们的性取向不相 干的生存条件。我们希望能给我们宽松的环境,能使我们比较从容地 去享受同性爱的感情生活,同时也构造起科学、文明、健康的现代同 性爱文化,阻止我们这个人群中有人自觉不自觉地去接受中国的传统 同性爱文化,把自己置于卑贱的做“男宠”做“妾”做“妓”的位置,从而使自己失去尊严,失去自爱自重,而带来精神、肉体和经济的数 重伤害。我们需要给我们的这一愿望以人文精神的正视,以科学精神 的认识,以社会道义的呼吁,以社会法制的规范。 

  我们不愿意把我们拉进政治漩涡充当工具。一个事实是不容混淆的,我们从来就和异性爱人群完全融合于“社会人”这一整体。优秀与恶劣、大有作为和无所作为、严肃和荒唐、清高与堕落、情爱与强暴……从来在这两个人群中毫无二致地客观存在。我们这个群体已经 历过被插上什么“阶级”的标签,剥夺政治信仰和生活追求上的自主权的时代。在那种时代被划上句号的今天,我们当然不愿再被涂抹上 政治色彩,或者被政治意图摆弄。很简单,性取向不能决定政治倾向。在异性爱文化专制的生存环境中,我们的行为表现出的“叛逆”色彩,仅仅是因为我们不能驯服于异性爱文化而去爱异性,没有为了生育目的去和一个异性组成固定的伴侣。再进一步说,我们由于受到异性爱 文化势力的压迫,有着对生存环境得到改善的愿望,因而对目前的环 境有所不满。然而,我们也很清楚,组合成强势势力的因素是多元的,不止有法律的,还有家庭的,包括我们互相至亲至爱的父母和兄弟姐妹。来自后者的压力在目前显得尢为突出和尖锐,这是不争的事实。中国有中国国情,美国的做法不会掀起中国同性爱者的狂热。因为,就我的接触和了解,中国的大多数同性爱者更愿意享受难得的平静和自主。甚至,不少的人讨厌传媒界、学术界对于同性爱的“掰扯”引起社会上的人们对同性爱的存在和活动有了注意,干扰了他们已经习惯的存在状态,包括那种不安全、不卫生、并不能在精神和情感上获得满足的低质量的存在状态。而对群体命运和待遇热情关注的同性爱者,大多有着较高文化判断能力,更关心的是科学界的研究动态和由此产生的社会文化反应。我想,了解中国近几年有关同性爱工作的人士,会客观地看到这样一种事实。尽管这种工作目前还远远不够,远远不到位,而同性爱群体在短短几年里就从浮燥的支持转化成为比较冷静的观测甚至评判,我们更尊重自我阐释和自主选择,我们正开始 摆脱心理自卑的情结。 

【说明】童戈,作家。已发表小说、散文、报告文学,以及有关心理、 家庭、教育、职业等专题系列调研文章400余万字。曾出版长篇传记文 学两部、文化专著两部。并与意大利社会学者合作撰写专著。1998年 在香港出版同性爱题材小说集《好男罗格》。该书是当代中国大陆文 艺创作题材的创新,以其严肃的现实主义创作态度,深刻的现代人文 主义审视和体验,浓郁的中国大陆社会生活气息,受到各界人士的关 注。海外一些媒体曾给予评价,一些作品被多家媒体选发。 (back)

 

宽容、自爱与环境自由 

韦健

   我极偶然看到了《朋友通信》No.3、4期部份样稿和附件。仔细阅 过,感慨良多。择要略述如下。 ①关于《朋友通信》的定位。我认为以严肃科学作为基准是它获得支 持和认可的必需条件。有人认为它是由异性爱者给同性爱人群办的项 目,这没有明显的不合适处。社会心理规律表明,每一个人,每一群 体都有将自身的行为理由化的倾向。但从社会说服力言之,局外人对 某人或某群体的行为的肯定或否定评价,要比其本人及该群体的评价 有更大的说服力。我想,诸如贾谊诚教授的anti-gay(“反同性爱”) 文章,应占有适当篇幅。至于这类文章所言是耶非耶,可以平心静气 地讨论。听到不同见解便愤慨和抗议,乃是缺乏民主素养的表现。同 性爱人群应当在要求社会宽容的同时,同时学习理解当代文化存在的 缺陷。我真诚地希望《朋友通信》存在不同声音,而不是单一声音。

   《朋友通信》不可能做到绝对的价值中立。但它不应仅仅是面对 同性爱者的宣传品,而应保持一种“第三只眼睛看同性爱”的冷静、 客观、公正。盖因在打破同性爱是罪恶、堕落、变态、病态的中世纪 神话的同时,又制造另一神话,并不可取。就我看到的资料言之,称 同性爱是病,是罪恶、堕落等固然是反科学的,但称同性爱是最佳生 活方式、是唯一的健康和美,其根据也嫌薄弱。因此,何不以科学精 神鼓励探讨、研究呢? ②童戈的文章我颇为赞赏,可以说“于我心有戚戚焉”。童戈有一双 冷眼,其意见有值得重视之处。我本人的一贯观点是:隐秘的生活可 能在隐秘中才能获得安全和稳定。如果将同性爱者都推上舞台,让聚 光灯集中到他们身上,倒会扰乱了那些不愿引人瞩目的安静的同性爱 者的生活(他们也许不在少数吧)。如果社会中人对身边男人间的亲 密现象都敏感起来,也许同性爱者们的生活反而变得愈加艰难。如某 些国家、地区出现的anti-gay运动和同性爱恐惧现象,便属于这样的 反弹。

   即便社会能够完全接纳同性爱现象,也还会有人不愿“coming out ”( “站出来”)吧?有时似也该为他们想想。

   何况,当今之世,解决同性爱问题,大概是不容过于乐观的。

   中国人的“漠然”或相对宽容,是同性爱者自下而上的比较好的 环境条件。政府不将同性爱现象视作一个“非解决不可的”社会问题, 是同性爱者们总体上还算安宁的原因──类似西方国家曾经有过的对 同性爱者的大规模迫害,在中国历史上还未尝有过。“同性爱解放运 动”,解放什么呢?如果真关心同性爱者的处境,为什么不致力于中 国社会的民主和文明建设呢,这不是更为根本的问题吗?

   外国人称“中国是同性爱者的天堂”,这句话有无道理,值得认 真加以讨论。但有一个问题不可不加以注意,激进行为不但无益,可 能反而有害。关于 “同性爱解放运动”,我支持您们的见解。 ③大陆现状被严重丑化,与某些以同性爱现象为谋己之利的人的夸大 宣传有关。国内颇有一些人以同性爱者的“救世主”自居,为得到来 自境外的支持任意夸大、歪曲事实。犹如希特勒“需要”犹太人,政 治投机者“需要”政府的“迫害”一样。否则,他们的存在又有何价 值呢?据我所知,中国政府对同性爱的态度是可取的,中国法律对同 性爱者是相对宽容的,至于地方执法部门部份人的某些恶劣做法(当 然应当揭露),并非仅仅对同性爱者如此。不全面认识这一问题,必 然得出错误结论。 ④事物之作用与反作用现象大量存在。即便在当今的西方,anti-gay 的势力也不可低估。台湾一对男士公开结婚,不是有香港年青男士到 台北抗议吗?认为只有中国大陆缺乏宽容,便无法理解美国联邦最高 法院关于支持各州制定本州法律自行决定本州对同性性行为的态度的 判例。不是美国有一些州至今规定,即使私下的同性性行为(鸡奸) 也构成犯罪吗?(1) ⑤我痛切地感到一些同性爱者不自重。某医科大学学生的来信所讲的 现象,不是个别的。(2)在公共场所公然的猥亵行为,在任何一个国家 (包括1949年前的中国)、任何一个地区(包括现在的港、澳、台) 都属于犯罪,加以惩罚,独我国现行刑法无此规定。对于这些挑战社 会最基本的道德规范和善良风俗的公开性活动,即便是异性爱也在禁 止之列,政府部门加以打击并不过份。我有时很痛惜地想:中国同性 爱者在相对宽容的社会环境中能否自尊、自爱、自律,珍惜社会的宽 容呢?

  人必自侮而后人侮之,如果最惨情由此而铸成,应得的同情是要 大打折扣的。 ⑥《朋友通信》大力关注艾滋病问题,我颇为欣赏。如以此为立足之 基,在鼓励接纳同性爱现象时应保有一份矜持。同性爱者的生活有时 是颇不gay的,越随年龄的增长越是如此。曾有人也以防治艾滋病为口 号行事,但醉翁之意不在艾滋病也,结果终被“封杀”。此前车之鉴, 可怵惕之。

   注: (1)韦健注:1986 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裁定同性爱者的鸡奸行为不受 宪法保护。最高法院在哈德威克诉鲍尔案中裁定,一个州有权禁止鸡 奸,即使这一行为是双方同意并在他们家中私下进行的。由于美国实 行判例法,这一判例同法律一样有普遍的约束力。至今乔治亚州等约 20个州的法律对鸡奸行为严加禁止,违者可能判处1至20年监禁。 (2)编者注:在我们寄给顾问审查的样稿中, 附有某医科大学学生 (同性爱者)的信。他在信中讲道,最近他去北京、天津、沈阳等地 看了那里的同性爱活动场所。他注意到,天津公厕的年轻人把与大量 性伴发生关系和嗜毒当作“时髦”,在北京、沈阳的浴池,很多人肆 无忌惮地群交,他忧虑的指出,艾滋病在同性爱人群中的大流行似乎 是难以避免了。

 【说明】:韦健是偶尔读到《朋友通信》样稿的一位法律工作者。他 以特殊的视角提出了一些重大严肃的问题。我们殷切希望《朋友通信》 的每位读者都认真读读韦健的文章,思考一下其中有哪些合理成份。(back)


【生命】

告 诉 家 人

融冰

   说不清是多少次了,出发前又曾幻想,可是在潜意识里,我知道 这还是一次没有结果的相亲。夏天去深圳可不是好差事,何况要做的 事并非自己所希望,甚至是让人烦心的事,但此时要变已经晚了。从 电话上听,她是文雅的,考虑问题也周到,使我试着设想和她结合的 可能性。但从内心说,我在想象,在多大程度上能让他们──周围的 好心人和家人满意。为此我感到阵阵悲哀。 

  事情比想象得顺利。见面不久我便决定了自己应该怎么做,几天 后便踏上归途。我仿佛又看到了那些关心我的人的无奈表情,我知道 他们无法理解我,可我已无心顾及这一切。但是母亲呢,我没有勇气 去面对她忧虑的目光。近来我感到母亲对我都有些胆怯了,在好几次 她提及我的婚姻,而我几乎用粗暴的语气结束谈话后,我为此深深自 责。我是爱母亲的,就像她无条件地爱我一样。可我能把真相告诉母 亲吗?她又能在多大程度上理解这件事呢? 

  车轮滚动,家越来越近。我让车窗透进来的风不停地吹拂自己, 沉默得仿佛失语,心却像翻腾的大海,无法平静。尽管思绪万千,但 一个声音就像怎样也无法淹没的主题不时地涌现出来,最后清晰地映 在脑中──是把这一切告诉家人的时候了。

   重庆八月,骄阳似火。因为有了明确的决定,心情轻松起来。我知道自己会首先告诉哥哥。他长我10多岁,平时交谈不多,我却信任他。几年前我想到应该告诉家里人时,便首先想到他,凭直觉我知道自己的选择没错。

   此时我才想到了她,那位深圳的女孩。我毕竟是自私的,在整个这段时间里,我几乎从没考虑过她的感受。分手时尽管没有明言,但 彼此明白今后不会再相见。我不敢直视她的目光,坦言相告吗?我愿 意诚实,却无法做到。

   哥嫂知道我去深圳的目的,见我这么快便回转,颇感惊讶。但他 们似乎又是意料之中,没有多问,使我有了一个短暂的休整。等到我 和哥哥单独在一起时,他像是随意地问到了此行的结果,而我自以为 有了那么充足的准备,却一时语塞。我故做轻松地摇了摇头,说了些 不相干的理由。但就像河流总有尽头一样,我知道是时候了。 

  “我并不是你们所想的那样,”此时我心里反倒平静了,当他的 目光注视着我时,我说“我爱同性”。   话刚出口,仿佛多年所受的委屈一齐拥上心头,眼泪也禁不住涌 出来。但我很快便克制了自己。这么多年,我变得就是在亲人面前, 也不愿轻易流露感情。但毕竟说出来了,不带一点难堪和遗憾。

   哥哥沉默了,比我料想的更平静。可我深知此事在他心中掀起的 波澜,这毕竟不是他所能想象的。常人眼里同性爱者被丑化的形像一 定不停地在他脑中闪现。想想大众从传媒中所接受的信息吧──“变态”、“丑恶”、“肮脏”……这类字眼不绝于耳,而此种事竟突然 发生在自己亲兄弟身上。第二天下午,他请了假,和我到了附近的公 园。一时互相无语,仿佛昨天经过的事在我们间拉起了看不见的帏幕。 也就在短暂的沉静中,隔阂不断地消失,亲情融化了一切。此时我比 昨天更坦然了,感到自己可以面对任何难题。我知道昨晚他几乎一夜 未睡,一直思考这件事,并为我担忧。我告诉他我并不认为同性爱是 疾病,并且不会进行任何治疗。他甚至问到了同性爱者间的性行为, 因为他一直以为这是性无能导致的,我也坦然作了解释。我们还谈到 了生活中的其它。我发现在这以前我们间相互的了解居然那么少。我 并不认为哥哥因为知道了我是同性爱者而感到欣慰,但现在我们间的 手足之情却似乎更浓了。

   “今后交友要慎重,我了解不多,也不会多干涉你的事,不过要 好自为之。另外,要懂得保护自己,不要让周围的人和单位知道,不 然也许会身败名裂。”这是他最后对我说的话。 

  如果你是同性爱者,也许你会觉得我哥哥的话不入耳或不以为然, 开始我就有这样的感觉。然而我更多地体会到其中包含的爱和关怀。 是的,在相当一段时间内,甚至终生,我可能不会去告诉人们我的性 取向,我想象得出人们知道真相后的眼神。我能完全不在意吗?我毕 竟生活在这个世界上、这样的环境中,我还要努力生存下去。走在大 街上,看着熙熙攘攘的人群,我知道我和人们一样,是芸芸众生中的 一员,也从生活中感受过快乐、痛苦、愤怒和沮丧,也有过希望和失 意。而这一切都会消失,唯有宇宙恒古不变。我渴望正直和诚实,并 尽力去做了。也许我没有了常人眼里的幸福,走着另一条艰辛曲折的 生活之路,但又有谁能对幸福规定一个确切的标准呢?因此,我并不 感到不幸。今年春节期间,我把自己的事情也向父母谈了。尽管他们 并不完全理解,但他们所表现出的理性和爱使我深感自己幸运。特别 是母亲,也许到现在她还没有完全明白在我身上所发生的事,但母爱 早已包容了一切。细细想来,自己也许只是又给他们增添了几分不安 和担忧。在最初想到告诉家人时,只是想到说明真相后不会再有婚姻 的压力,可我所得到的却多于此。为此,我心中唯有感谢,感谢生命 中一切正直、善良的人和事。世上有很多事不像所期望的那么好,但 也不是想象的那样糟,这大概就是现实吧。

 【编后】在当代某些工业化国家(如美国)笃信天主教的双亲发现子 女是同性爱者时,常常完全无法接纳。他们有时甚至把“不知悔改” 的子女驱逐出家门,造成一个个悲剧。在我国,因同性爱身份被双亲 “扫地出门”的事例罕见,崇尚生育的长一辈国人的普遍认识是: “不结婚,没孩子,老来谁照顾呢?”从而使同性爱者承受着来自亲 长的极大压力。还有一些亲长则戴上传统的道德眼镜审视同性爱,如 果子女不“改恶从善”,便大动“干戈”,不肯罢休。在这种家庭环 境中,同性爱者常常被逼得背井离乡,含泪远去。不过,我们的时代 的确变化了,融冰的经历就告诉我们,善良的亲情是完全可能融化愚 昧和偏见之“冰”的。   已经有许多同性爱朋友把自己的性取向告诉家人,说出来后,有 人遭遇了极大的误解,一位年愈而立的同性爱者(教师)向父亲讲了 自己的性取向,说自己准备终生独身,并向父亲讲解了有关的当代科 学知识。结果父亲认为学术界在搞“西化”同性爱可以通过长期的婚 姻加以纠正,不结婚是“自私、颓废”的表现,要求儿子结婚。

   由此可见,若想把自己的情况告诉家人,选择合适的时机向合适 的亲属谈是极重要的。目前我收到一位青年的信,他把自己的性取向 告诉了妹妹,妹妹对他采取了理解接纳的态度。他在信中写道:“有 亲人能理解我,能接受现实,给了我极大的安慰和支持,我感到很幸 福。(这使我感觉到)人类社会在进步,我们的国家在进步,我相信 明天会更好。”他还写道,“争取亲属的同情和理解是第一步,让他 们更客观,更科学,更公正地认识同性爱者是更重要的第二步。我现 在似乎已经找到自己所爱的人,我们常常谈论将来的发展和将要面对 的困难和阻碍,时机成熟后,我想我会向家人公开的,也许我还是先 告诉妹妹,(然后)再去说服爸爸妈妈。”

  我们衷心祝福那些向家人说出自己状况的同性爱朋友能得到家人 的接纳,同时我们建议同性爱者的亲长,在难以接纳子女性取向之时, 认真地学习一点科学;同时看一看其他同性爱者的双亲是怎样用爱心 战胜无知,用科学战胜愚昧的。 (back)

 

 跟朋友说 

石青

   最初的事情是在懵懵懂懂时发生的。我小的时候就觉得自己也许 和别人不一样,但没想到这种不同会影响我的一生。

   中学时,我曾和一个男同学有过深深的交往,我们做过一般男孩子之间不会做的事。我是非常喜欢他的,但他并不是一个喜欢男人的男人。对他来说,这种关系和自慰没有什么不同,不过我们有友谊做一种纽带,我们是那个年龄的孩子常有的所谓“铁哥们”关系。

   直到高三,我才听到“同性恋”这个词,才真真切切地懂得自己 是那一类人。后来,我们分别考入两所大学,虽然离得非常近,但不 会总天天见面。那时他已经觉得这种关系不应再维持下去了。我经过了一段难忘的思索过程,暗暗对自己说,只要他开始与异性交往,我就悄悄地从他的心中消失。后来他有了女友,但家庭反对,他们的交 往一直伴随着痛苦。他病了,夜里睡不着觉,在春天的田野里我们走 着,他哭了,而我也在心里哭着。我知道我喜欢过的男人是一个懂感 情的男人,是一个值得别人喜欢的男人。

   后来,我悄悄离开了他,虽然还常常见面。我知道,他不属于我, 我应该去找自己的世界了。

   开始我喜欢的,总是身边的人,我常常喜欢上同学,到了日思夜 想的程度。后来我觉得不能这样下去,不能总在无休止的单相思里生 活。我认为,自己的感情和为人,没有什么不光彩之处。于是我试着 把我是什么人告诉朋友。这种办法非常有效,一旦我把自己的感情告 诉对方,我就会从单相思中解脱出来。由于同是大学生,他们往往表 示能够理解,虽说不会接受这种感情。

   知识的学习,使我对世界有了新的看法。我知道很多人和我一样, 生活在不被理解不被接受的痛苦之中。这并不是我们的过错。作为同 性爱者,我有义务让别人了解到我们生活的不容易。为减少社会偏见, 我更加有意识地告诉朋友们,与他们交流对这种事情的看法。当然, 我不能对所有的人说我是一个同性爱者,我有选择地寻找谈话对象, 只有认为他们比较可靠,又很明白道理时才告诉他们。

   这样,不知不觉就大学毕业了。

   工作后,我继续和同学们、过去的朋友们保持往来。时间长了, 他们都知道了我的私生活。使我高兴的是,他们之中没有一个人因为 我的私生活与他们不同而不与我交往。这时候,我找到了属于我的世界,告诉朋友自己的事,已经不是为了摆脱单相 思的情感痛苦,而是觉得我有一种责任,就是让世界上多一份了解和信任,多一份关心和爱护, 更重要的是,我要打破这个世界对同性爱的偏见,让自己活得更好一些。

   到现在为止,我的好朋友绝大多数都知道了我的生活方式。他们 中的很多人,还和我的伴侣相处得非常好(也许我的伴侣太可爱了, 人人都喜欢他)。知道我的事的人,总数大概有几十人,其中也有女 性朋友。我觉得通过我的努力,他们对同性爱有了个相对平和的看法, 从这一点上看,我成功了。

   与一位异性爱者谈论这种事,一般都经历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不相信阶段,即不相信自己熟悉的人是一个同性爱者, 或不相信这种人就在身边。这个阶段人们往往对同性爱的认识只是流 行的非常肤浅的看法,如同性爱是一种变态、一种心理疾病,或是受 西方自由化的人生观影响,寻找特别刺激而已。他们往往认为男同性 爱者一定是女性化的,在性行为上只是不太容易让人接受的那种“后 入式”行为。

   第二阶段:试图帮助自己“改正过来”阶段。他们往往还认为同 性爱是不正常的现象,总觉得自己的朋友是这种人有一些遗憾。所以 就规劝多与女孩来往,或询问是否在与女孩子交往中有不愉快的受刺 激的经历。这一阶段他们虽然已经认同了同性爱与道德品质无关,但 还常认为也许是由于心理成长过程中受到什么挫折,使得我们偏离了 “正常”。

   第三阶段:承认、理解、新生阶段。这一阶段,他们的认识发生 质的变化,不再认为异性爱是唯一的生活方式,承认同性爱者有决定 自己性生活方式的权利,这与社会无关。在了解了很多关于同性爱的 历史、社会地位等方面的知识后,他们会理解同性爱在社会偏见下生活的艰难,有人甚至表示在可能的情况下,愿意帮助社会改变偏见;他们尊重同性爱者的选择,觉得这不过是一种个人生活方式,与这个人的其它方面无关。

   当然,并不是所有人都进入第三阶段。有的人对同性爱的认识停 留在第二阶段,极少数人只认识到第一阶段,就不想再谈论和思考这 些事了。这也是正常的,什么事情都不是一下子就到了理想状态。

   在与异性爱者谈论这些事时,我觉得应该注意两个方面。 

  一、不要和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人讲自己的事,尤其不要与同事 谈论此事,这会给工作和生活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二、自己要有充份的自信。作为同性爱者对自己的行为要有正确 认识,对生活充满信心,有积极的生活态度。这样,别人看到你自己 能够很好地生活也就不会觉得有什么需要“改正”的了。这一点尤为 重要,往往成为对方能否对同性爱有正确认识的关键。根据学术界的 统计数据,同性爱者一般占人群总数的3-4%左右。如果每个同性爱者 都能同周围的10个人谈谈同性爱问题,那么就会有近半数的人从大家 那里了解到同性爱。这对我们认识这一特殊现象是多么好的帮助啊, 这也是我将自己的性取向告诉朋友的主要原因。

 【编后】石青的信,值得一读,特别是对于把自己取性向的“秘密” 深藏心底的朋友而言。

   社会性文明落后所造成的对同性爱者的严重歧视,使得大多数朋 友把自己同性爱心理秘而不宣。在压力下产生过度剧烈的自我保护意 识,常常影响一般工作、生活和学习;同时,又造成特殊环境中的行 为失控倾向。要消除这种压抑,“跟朋友说”,无疑是极有效的。石 青的信,则是可供借鉴的经验之谈。

   “说出来”,是消除心理压力的良好方法。但必须掌握“火候”, 看好“对象”,以避免误解,造成对自身的伤害。在说出之前,让朋 友们(这里指友好的异性爱者)先深入了解自己为人是重要的。同时, 还应当先使自己以平常心看自己。自己若无一颗“平常心”,可能说 出来与不说出来,都无大差异。

   其实,异性爱与同性爱的差异,用大白话说在很大程度上不过是 性对象选择方面的。“萝卜白菜,各有所爱”。更进一步说,它仅仅 是一个深层次的“恋爱自由”问题。从这种角度上理解自身,有益于 建立对自己的平常心,当然,同样重要的是,应该也让朋友们知道这 道理。

   已有许多同性爱朋友把自己的性取向告诉周围的人。他们说适度 地讲出来,比憋在心里好。而且,这更有利于端正大众对同性爱者的 偏见。50-70年代的社会氛围中,文化专制主义的影响无处不在,它不 仅使得当时的同性爱者处于极度压迫之下,许多其它的想法也不能说。 “乱说乱动”常常会引来弥天大祸。今天,社会的进步有了容许某种 程度上允许“让自己说出来”的背景。所以,不妨试一试“跟朋友 说”。 (张)(back)

致舅舅 

海伦

    亲爱的舅舅:你好!

   昨晚到你家一聚,我和阿姨的心情都轻松了许多。过去一直担心 您吃无定处,居无定所,觉得彼此距离甚远。但是现在见到您有一个 家,心里踏实了。

   以往,我们也许有太多的误会。你担心我们不接受,而我呢,又担心您可能不想公开自己的私事,所以,一直僵持不下。昨晚见面后, 我觉得大家的距离近了很多。就我本人而言,我是完全可以理解和接 受这个事实的。

  记得我初拍拖时,你对我妈妈说:“问题不是你女儿应该不应该 认识那位男孩这个人,而是,事实上,你的女儿已经爱上他了。”当 时,我很为你为我说出事实真相和问题的关键感到安慰、痛快。本来 嘛,人又不是驼鸟,怎么可以闭着眼什么也不看呢?实事求是,这一 点对什么人都是有用的。今时今日,在这个社会里,许多事情的关键 并不在于应不应该发生,而是事情本来就活生生地存在,应该如何面 对问题,不管老一辈的观点如何,不管一般人如何认识。我总觉得在 感情的世界里,许多事情不能以“道理”而论,人性才是永恒主题, 在不妨碍别人的前提下,感情应该有她可以舒展的空间。

   当然,人是有历史的,每一个人都有其不同的背景与经历. 要始 终超然洒脱地去处理每一种关系是很艰难的,尤其是对那些对人性缺 乏理解而又狭隘的人,事情更会变得无从解释。但是,正所谓“人生 最大的敌人是自己”,我总觉得,人生难过的是自己那一关。所以, 对自己宽厚一点,允许自己犯“错”,人自然会开心、坦然。事实上, 以前组织家庭,有孩子,有以前的道理,今天放弃这种生活方式,也 有今天的道理。以前的不是假,今天的也不是矛盾。虽在世人眼里是 错,但想深一层,许多人生事,其实哪里存在“对错”?因为“对” 而痛苦,因为“错”而快乐,那么“错”又何妨?自己开心与否,生 活愉快与否,毕竟只有自己才最明白。因此,根本不需要背上包袱, 应该原谅自己。老实说,就算您如何责罚自己,如何内疚,该发生的 早已发生,该伤害的也早已伤害。现在的问题,不在内疚,而在于如 何尽量减少伤害。

   说了一大堆自己的想法,可能说得不全面。不过我觉得有必要让 舅舅知道我心里的想法,就写了这封信。大家毕竟是亲人,天变地变,亲情是不会变的。无论您选择什么样的生活方式,我们仍然是亲戚。 您没有必要否定以往的一切生活习惯和人际关系,将自己孤立起来。您这样惩罚自己,也是同样惩罚所有爱你、敬你的人。这次相聚,您 争取到我们两个理解者。若进一步努力的话,可能孤独的日子就不会多了。可能您认为我太天真,但我始终相信人世间的确有那一点真,我是有心至死也要童真地盼望、争取的,让世人笑去罢!

   有空大家可以一起饮茶,聊天,其实昨晚我过得很愉快,只是有 点慌乱。不要紧,下一次,下一次会好起来的。如果您方便,也请您 多来家里坐坐,我和妈妈都欢迎您。每逢有什么好吃的,妈妈总惦记 着您,只是无法与您联系上。下次可一定不能再浪费了那些好吃的荔 枝了。   好了,以后有什么想法再和舅舅分享。祝万事如意

【说明】这是一位老年男同性爱者(大学教授)转给我的信。

   这位同性爱者在25年的漫长岁月里,的的确确地维持了一个“模 范家庭”。他在极度压抑中苦苦挣扎。然而,他发现戴着面具的人生 毕竟实在太累了。当极偶然地遭遇了自己的真爱时,他知道幸福到来 的机会何等不易,应该把握自己的命运。于是他“破茧而出”。离异 后与自己的同性伴侣建立了一个温馨的家,至今已三个年头。对此, 他的亲属曾不理解他。但通过交流,重新建立了理解。在这位教授给 我的信中,他写道:“这封信是我外甥女和我妹妹(即信中的“阿 姨”)第一次到我的“小窝”看过我们后的第二天给我寄来的。可以告诉您的是,我妹妹和外甥女是我一生中向我亲口说出:‘我们真不 懂为什么有人搞同性爱?!’这样的话的两个人。但当事情发在他们 亲人身上时,她们竟然又是最先表示了解我并真心关心我的人。我想 告诉所有朋友,如他们仍然对自己的亲人感到恐惧。我的实际经历也许可以让他们稍许松一口气。我外甥女已经30多岁,她的信曾使我感 动得涕泪交流。我当即给她回了信,说明我会把她的信给许多和我一 样的朋友看,旨在鼓励他们更有勇气活下去,活在真我的世界里。我也确实给一些朋友看过外甥女的信。看过的人都默默含着眼泪看了一 遍又一遍。正是这样,我才决定把它交给您。您可以把它刊载在《朋友》上。”(back)

致一位医生

肖萍

   我是某某的姐姐,我弟弟将他所有的情况告诉了我,并且多次提 起您,我很感谢您对他的关怀和爱护,使他鼓起活下去的勇气和对生 活的希望。同时也为他能找到您这么好的老师而高兴。

   当他将他的这件事告诉我时,我惊讶万分。我是多么不愿相信这 是我亲爱的小弟,我多爱他啊,对他投入了太多的期冀和希望,可当 我看到他那因痛苦而绝望的脸,我突然深深明白和理解他所承受的痛 苦远远胜过其它一切痛苦。

   我不知怎样做才会更好,惊讶过后我平静而理智地接受了这个事 实,同时也明白造成这个结果的诸多原因。我将努力帮助他完成他的 理想和事业,可是我又有些茫然。我该怎样帮助他呢?除了用亲情慰 藉他,鼓励他,还有什么更好的帮助方法?我很渴求您的良言,帮助 我使我心爱的小弟怎样努力追求完美的生活和应属于他的幸福。

   请您以后给我弟回信用代名词好吗?我不想让他已伤痕累累的心 灵再遭受哪怕是一点点的打击。

 【读后】肖萍的信,告知我们,在对科学有所了解之后, 善良的亲情 是能够战胜愚昧和偏见的。记得我在复信中说到,帮助她小弟的最好 方法,是仍然把她小弟看做“平常人来关怀和爱护”,仅此而已。我 想,我们都需要有一颗平常心,来看待人类性取向方面的差异。 (back)

 

致一位医生(摘录)

一位母亲

  我是某某的母亲,中学教师。我儿子最近给你去信,咨询有关“同性恋”一事。你给他的回信我也看过。   我儿子原本不是什么“同性恋”。三年前他曾向一位女同学求爱, 遭到了当面拒绝,伤了他的自尊心。从此,他就悲观失望,产生严重的自卑感。过了不久,他就老在我面前大谈“同性恋”的好处。并且 我发现他正在看一本名叫《性科学》的书。我也翻看了一些内容,发现内容很不健康。从如何早恋、初恋、同居、结婚、离婚直到如何搞 “同性恋”等等,几乎是教唆性质。我当时没有留意那本书是哪里出 版的,也不知道他是从哪里弄来的。我看后,对他进行了严肃批评, 指出那是一本打着“科学”幌子的黄色书藉。叫他不准再看,从此那本书就不见了。也不知道他拿到哪里去了。由于他太幼稚,识别能力 差,认识上产生了错误。导致了不正常的性心理。在理论上他不知羞 耻的公开宣扬他是“同性恋”,并强迫我们承认“同性恋”是正确的。 在行动上他还一味去效仿,并给一位男性写“恋爱”信。结果把自己弄得身败名裂。为此,我们作父母的气得痛不欲生。我们请求你根 科 学证明他不是“同性”。说服他改邪归正,重新走上正确的人生道路。   他对自己、对家庭、对父母、对社会都毫无一点责任感。一切都 随心所欲。自我中心,放任自流。表现出严重的病理状态,我们全家 心急如焚。我到某医科大学精神科咨询了专家。专家告诉我,我儿子 是典型的病态人格。其病因是在先天基础上,外界不良因素的影响所 形成的病理发展;特点是持续性的性格反常和严重的性变态、性倒错 行为。此病一般预后不良,没有特殊治疗。在情绪不稳和激动时可发 生严重违反社会秩序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只有送入特殊机构进行 长期教养和劳动锻练。

   我们为自己生养了这样的病态儿子感到悲哀和痛心。我们作父母 的费尽心机也无济于事。我们对他已经彻底失望了。准备让他回家一 边休息一边学习,静养一段时间,避免再受到不良激,等他情绪好一 些再作打算。今后,我儿子如果再写信问这问那,请不要回信,不要 理睬他。因为任何理论和劝告对他都不起作用,只浪费了你们的时间。

   近两年来,因我儿子的“同性恋”问题,已弄得我们焦头烂额。

   我对“同性恋”有了一些初步的了解和认识。知道了“同性恋” 不是由一个人的主观愿望所决定的。今天,面对我儿子的不幸,我们 感到很痛心,我给他指引了很多今后的人生道路。他从书中也受到了 很多启迪,明白了不少道理。对他过去那种固执和极端的看法有了一 些改变。他想试着和异性交往。想和异性建立恋爱关系。如果实在不 行,他就决心过独身的生活,谁也不再爱了,以免再给自己造成悲剧 和痛苦。我实在弄不清我儿子到底是天生就是“同性恋”,

   还是后天受了不良刺激而导致的病态人格?

 【编后】以上是一位母亲先后寄来的三封信的片段。三封焦灼心情中 写的信,明确显示出在严重缺乏科学知识的背景下,人们对同性爱现 象可能做出何等激烈的反应和存在何种深切的恐惧。这位母亲在信中 提了《性科学》一书。该书由徐纪敏主编,江苏人民出版社1988年出 版。以现今的科学水平看,《性科学》中的许多观点(包括对同性爱 的观点)是相当“传统”或错误的。然而,即便如此,这位母亲仍表 示了严厉的否定态度。由此可见,要让科学战胜愚昧,需要进行扎扎 实实艰苦的工作。

  令人欣慰的是,这位母亲在阅读李银河的《同性爱亚文化》后发 生的微妙改变。它提示真正地接触科学后,人是会变的。

   还要提到这位儿子(一位有大学学历的青年)处理性取向的做法 似乎也过于激烈。采用和缓的说理方式,解决方法是极重要的。应当 考虑家长的承受能力。否则欲速不达,在某些家庭内公开性取向反而 会造成对自身和挚爱的亲人的伤害。

   此外,应提出的是信中所说的医生的观点是错误的。它反映出即使是科学知识在科学界内的传播也需要认真做好工作。而我们,无论是异性爱还是同性爱人群中的有识之士,都应当努力促进这项工作。(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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