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通信

(健康干预项目)

第13期:《朋友通信》与相关问题讨论

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性健康中心

中国人民大学性社会学研究所

泰山医学院精神医学教研室

 

 

主办

主管

协办

 


本期要目

【性病艾滋病教育】

巴黎艾滋病首脑会议宣言

男性性病病人的局部病变有哪些表现

性病病人有哪些皮肤表现

性病病人的其他器官可以发生哪些体征症状

得了性病怎么办 

什么是淋病

怎么判断是否得了淋病

艾滋病性病信箱

【专家园地

【认识同性爱】

同性爱:伦理学视角

当前中国主流性学研究对同性爱的认识和态度

92-98对同性爱起因的遗传学研究

【专家说法】

隐私权, 不容侵犯

【争鸣】

天性与道德

一篇有问题的文章

【生命】

我们究竟应当怎样生活

我的生活与《朋友》

那样一种生活

读者来信

【读编往来】

 


【性病艾滋病教育】

 

   巴黎艾滋病首脑会议宣言

   我们,来自42个国家的政府首脑和代表于1994年12月1日在巴黎 汇聚一堂: 

        Ⅰ.铭记艾滋病的严重流行已对人类构成威胁,它的扩散正在影响着 所有的社会,它正阻碍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受影响最严重的 国家),并使各国国内及国家间的差异日益悬殊,贫困和歧视是促成 该病扩散的因素,艾滋病对家庭和社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它的流 行毫无区别地涉及到所有人口,但妇女、儿童和青年的感染呈上升趋 势,它不仅造成身心痛苦,而且常常被用作严重侵犯人权的借口。

   还意识到各种各样的文化、法律、经济和政治障碍正在束缚着信 息、预防、关怀和支持方面的工作,艾滋病的预防和关怀支持战略是 相互依存的,因此,它们必须成为与该疾病流行进行斗争的有效综合 途径的一个组成部分,正在出现新的地方、国家和国际各级团结一致 的组织,特别包括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及以社区为基础的组织。 

        Ⅱ庄严宣告作为政治领袖,我们有责任将与艾滋病的斗争做为一项 重点工作,我们有责任对我们社会中和国际上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 有可能遭受感染的人们寄予同情,并与他们团结一致地采取行动,我 们决心保证所有艾滋病相关人群能在任何情况下,同样充分和平等地 享受他们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我们决心与贫困、污辱和歧视进行斗争, 我们决心以一种真正的合作共事精神调动社会的所有方面―公立和私 营机构,社区组织和与艾滋病相关的人们。我们赞赏和支持双边、政 府间、非政府和社区组织所开展的活动和工作,并承认他们在与该病 流行所做斗争中的重要作用,我们确信,只有长期在全球范围内更加 有力和良好协调如由共同发起的联合国艾滋病规划所采取的行动,才 能遏制该病的流行。

    Ⅲ在我们的国家政策中,保证通过法律和社会条件保护和促进个人 的权利,尤其是那些与艾滋病相关人群或特别易于感染艾滋病者,充 分吸收非政府组织和社区组织,以及艾滋病相关人群参与公共政策的 制定和实施,确保法律对艾滋病相关人群在获得卫生保健、就业、教 育、旅行、住房和社会福利方面给以同等的保护,强化下列预防艾滋 病的必要途径:

    ◆ 促进和普及文化上能接受的各种预防战略和产品,包括避孕套和 对性传播疾病的治疗。

    ◆ 促进对校内外青年进行适当的预防方面的教育,包括性和性别教 育。

    ◆ 改善妇女的地位,教育和生活条件。

    ◆ 与最脆弱的人群,例如性传播高危人群和移民进行合作,开展特 定的降低危险的活动。 

    ◆ 血液和血液制品的安全。 

    ◆ 加强初级卫生保健系统,将其作为预防和保健的基础,并将艾滋 病活动纳入这些系统中,以确保公平提供综合保健。 

    ◆ 争取获得必要资源,以便更好地与该病的流行作斗争。   包括充分支持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与脆弱人群共同工作的非政府 组织和社区组织。 

    Ⅳ. 决心通过下述措施和活动加速国际合作。为此,我们必须对共同 发起的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的发展提供承诺和支持,将其作为一项适宜 的框架,用以加强参与各方之间的伙伴关系,并在与艾滋病的斗争中 提供指导和全球性的领导。应结合共同发起的联合规划及其它适宜的 讲坛进一步明确和制定每项活动的范围。

   在巴黎艾滋病首脑会议上,四十二国首脑决定在以下七个领域更 多地开展国际合作:

     1.此倡仪通过加强与艾滋病有关人群及社区组织网络的能力和协调, 支持艾滋病相关人群更大程度地参与,保证他们在国家、地区和全球 各级充分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同时特别鼓励创造政治、法律和社会 方面具支持性的环境。

     2.通过支持国家和国际公私营部门之间的伙伴关系的建立,促进全 球艾滋病科研方面的合作,以便加速包括疫苗和杀菌剂在内的防治技 术的开发,并提供必要措施确保发展中国家能获得这些技术。这项合 作努力应包括有关的社会和行为研究。

     3.加强血液安全方面的国际合作,以便互通技术信息,提出所有血 液制品的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标准并促进建立和落实合作伙伴关系,以 确保所有国家的血液安全。 

    4.为加强各国,特别是需求最大国家的能力,鼓励一项全球关怀倡 议,确保普及关怀、护理、基本药物、已证明有效的预防方法等综合 性社会支持服务。 

    5.动员地方、国家和国际组织向面临艾滋病感染危险或受其影响的 儿童和青年(包括孤儿)提供援助,并将之作为其常规活动的一部分, 以便促成一项全球性的合作,减轻艾滋病流行对全世界儿童和青年的 影响。

     6.通过激发国家和国际的努力,支持旨在减轻妇女对艾滋病易感性 的活动,目的在于通过下列手段使妇女享有权力:提高她们的地位, 消除不利的社会、经济和文化因素;确保她们参与一切与之有关的决 策和实施过程;建立各种关系及加强促进妇女对其权利的享有。 

    7.加强那些从事与艾滋病有关的人权和道德准则事宜的国家和国际机 构的能力,包括利用咨询委员会及国家和区域工作网提供领导、宣传 和指导,以确保无歧视、人权和道德准则成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一个 组成部分。

   我们敦促所有国家和国际社会提供上述措施和活动所需要的资源。

   我们呼吁所有国家,即将共同发起的联合国艾滋病规划及其六个 成员组织和规划,协同多边和双边援助项目以及政府间和非政府组织 采取一切可能步骤实施本宣言。 1994年12月1日 . 巴黎 (说明:我国是巴黎艾滋病首脑会议宣言的签字国之一。此文件中译 本由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驻华办事处提供)  (back)

    

男性性病病人的局部病变有哪些表现

胡筠宁

     1. 包皮及龟头病变   性传播疾病主要通过性交感染,所以包皮和龟头常可发生原发性 病变。病变常位于冠状沟和包皮。感染梅毒时包皮、龟头上常发生硬 下疳(一种底部坚实的糜烂或溃疡),二期梅毒可发生梅毒疹。淋病时 可见包皮、龟头,特别是尿道口充血、水肿,有脓性分泌物。软下疳 可于冠状沟、包皮上发生丘疹、糜烂和溃疡。腹股沟肉芽肿可发生坏 死性溃疡及肉芽组织增生。尖锐湿疣可在龟头和包皮上发生疣状增生 物。阴虱可引起阴毛处皮肤、大腿内侧及小腹部丘疹。疥疮时在阴茎 及阴囊还可发生疥疮结节。 

    2. 尿道口舟状窝炎症   淋病和非淋菌性尿道炎可见尿道及舟状窝充血、水肿、有微小脓 肿、糜烂或溃疡、脓性和水样分泌物。

     3. 分泌物   让病人自己用手挤压阴茎,向外挤排分泌物,或由检查者压挤排 脓,可见由尿道口流出的分泌物。

     4. 尿道触痛   淋病的急性尿道炎可有尿道触痛,主要是由于有尿道内膜炎症、 充血或溃疡。检查时病人因疼痛惧怕触摸,有的病人排尿时疼痛,平 时不痛,检查时亦有触痛。

     5. 淋巴结肿大或溃疡   有些性传播疾病可以引起腹股沟淋巴结肿大。梅毒硬下疳同时有 淋巴结肿大称梅毒性横痃。软下疳不仅淋巴结肿大还可发生淋巴结脓 肿和溃疡。性病性淋巴肉芽肿不仅发生肉芽肿性淋巴结肿大,也发生 淋巴结脓肿、溃疡、窦道和瘘管。阴虱病、疥疮、尖锐湿疣仅在有坏 死或感染时才发生淋巴结肿大。 (back)

 

性病病人有哪些皮肤表现

胡筠宁

  病人主观感觉到的异常感觉或不适感主要是:

     1.疼痛 

  产生疼痛的性传播疾病主要是急性炎症性疾病。急性炎症性疾病 见于软下疳的皮肤丘疹和溃疡、性病性淋巴肉芽肿的淋巴结肿大和溃 疡。组织坏死和糜烂也产生疼痛。疱疹,如艾滋病伴发的单纯疱疹和 带状疱疹,可产生较剧烈的疼痛。也有不痛的皮疹,如梅毒硬下疳、 梅毒疹、尖锐湿疣等。皮肤病变产生的疼痛不必单独治疗,随着疾病 的治愈可自行消失。

     2.瘙痒 

  瘙痒是皮肤病最常见的病状。有些性传播疾病的皮疹有瘙痒,如 疥疮、念珠菌病、阴虱病等。

     3.感觉异常 

  是指病变部位出现的麻木感、蚁行感、紧缩感等,是由于病变侵 犯位于真皮层的感觉神经末稍或中枢神经产生的。

   客观检查到的病变,最常见的是皮疹。皮疹分为原发性皮疹和继 发性皮疹。原发性皮疹是由病原体直接引起的,原发疹的类型包括斑 点、斑疹、斑片、斑丘疹、丘疹、丘疱疹、结节、肿瘤、脓肿、大疱、 囊肿等;继发性皮疹的类型包括鳞屑、痂皮、糜烂、组织坏死、溃疡、 浸渍、表皮剥脱、皲裂、苔藓化、萎缩及瘢痕等。原发性皮疹可以互 相演变,也可变为继发性皮疹。除了皮疹以外,皮肤的充血状况、表 面温度、皮肤的弹性等也都可有所改变。 (back)

 

性病病人的其他器官可以发生哪些体征症状

胡筠宁

  性传播疾病也可累及口腔、咽喉、肛门、脑、脊髓、心血管、消 化道、肝、脾、呼吸道等,因而产生与各系统相应的症状。

     1. 口腔、咽喉症状

   由于口交,口腔是性传播疾病常累及的部位,患者可发生口腔疼痛和粘膜病变。口腔内可发生梅毒的硬下疳、口腔粘膜梅毒斑、丘疹 样梅毒疹、口腔粘膜斑、糜烂、溃疡和晚期梅毒的树胶肿;淋菌性咽炎可引起的咽部粘膜充血、水肿及脓性分泌物。此外还有口腔单纯疱疹,口腔尖锐湿疣,艾滋病发生于口腔的感染等。 

    2. 肛门症状 

  病人常有排便痛、便血或便脓等。肛交者肛门因感染梅毒可发生 硬下疳、扁平湿疣。尖锐湿疣亦常见于肛周。肛门周围也可发生单纯 疱疹等。

     3. 脑、脊髓症状 

  二期,特别是三期梅毒和艾滋病病原体可侵犯脑、脊髓等中枢神 经系统,产生脑、脊髓症状。

     (1)意识症状 

  可发生狂燥不安、癫痫、谵语、夸大妄想、抑郁、失语等症状。

     (2)运动能力障碍 

  可发生肌肉痉挛、全身瘫痪、偏瘫、不自主运动、大小便失禁、 面瘫、斜视等。时间较长的运动障碍可伴发肌肉萎缩。

     (3)感觉障碍

   三期梅毒或艾滋病引起的脑脊髓肿瘤可引起感觉障碍,发生感觉 丧失、感觉失常等,还可发生闪电样痛、牵涉痛等。

     4. 心血管症状 

  三期梅毒可侵犯主动脉、冠状动脉、心肌、心瓣膜,临床上常见 主动脉瓣闭锁不全、主动脉炎、主动脉瘤和冠状动脉栓塞等。心脏病 早期由于有代偿机能所以症状不明显,晚期因代偿机能丧失而显示出 临床症状。

     5. 消化系统症状

     (1)胃肠道症状 

  当性传播疾病在脑内有压迫症状或发热时常发生恶心、呕吐;三 期梅毒和艾滋病常侵犯消化道引起腹痛、腹泻等。 

    (2)肝脾肿大

   梅毒可发生梅毒性肝炎,引起肝脾肿大;艾滋病也可以因条件性 感染和恶性肿瘤引起肝脾肿大;乙型肝炎的肝脏发生实质性病变引起 肝脏肿大;淋病偶尔伴发肝周炎,导致肝脾肿大。艾滋病时肝脏也可 发生隐球菌、巨细胞病毒感染或者发生肝肿瘤,这是导致病人死亡的 重要因素。所以性传播疾病的肝脾肿大是应该引起高度重视的问题。 

    5. 骨关节症状 

  梅毒可以引起骨膜炎、骨炎、关节炎等病变;淋病也可伴发小关 节炎、腱鞘炎和关节炎,病人常感骨痛、关节痛等。三期梅毒可发生 骨树胶肿,X线检查可发现骨质破坏。

     6. 其他症状

   艾滋病由于免疫缺陷,常发生条件致病菌感染,如发生卡氏肺囊 虫肺炎、结核等。还常发生皮肤、脑、肾上腺皮质恶性肿瘤。 (back)

 

得了性病怎么办

胡筠宁

   得了性病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得了性病后不及时求医,或找没有 医生资格的人,例如按街头广告去找非法行医的假医生胡乱医治。得 了性病只要及时到有条件的医院就医,一般梅毒、淋病、非淋菌性尿 道炎等多数性病病种都能治愈。

   目前,由于许多人不了解性病的危害,加上人们对性病患者的鄙 视,导致一些人得了性病不敢求医,而是采取一些很不恰当的做法。 一些患者思想负担很重,害怕就医后张扬出去会影响个人名誉或家庭 关系。当病情加重不得已去就医时又不说实话,提供假病史,这就给 诊断、治疗带来困难,给健康带来严重危害。另一些病人根本就不去 医院,而是胡乱用药。这部分人为数不少。他们不知道延误治疗的严 重性,常常自购一些抗生素、中草药等服用,甚至用一些外用药膏贴 敷。结果有的人病情虽暂时缓解,而日后危害更大,延误了治疗时机, 加重了病情。现在出现的三期梅毒病人往往就是这样造成的。一旦侵 犯心脑,再治疗就晚了。

  我国性病防治工作中断了近20年,在这段不短的时间里性病本身 也有了很大变化。许多基层单位的医生不能正确诊断和治疗性病,很 多江湖医生根本就谈不上治疗性病,他们利用人们怕张扬出去的心理, 骗病人的钱财,而把病人的病情搞得更加复杂、严重,延误了治疗的 时机,给病人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害。 

  以上几种情况都是不可取的,性病病人为了自身和家庭幸福应做 到以下几点: 1. 消除思想顾虑   性病防治所或正规医院并不追究病人为什么染上性病,也不会报 告公安机关,而是会替病人保密。医生为了保护病人不再染上性病, 当然会劝病人坚持安全行为,但并不因此歧视病人。所以病人应尽早 到有条件的医院就诊,主动与医护人员配合,如实提供病史。只有这 样,医生才能在查体后,结合病史和化验结果作出正确诊断,为病人 解除病痛。 

    2. 尽可能到正规医疗机构去治疗 

  各市、县都有专业性病防治机构,大部分地区医疗条件较好的医 院都有性病门诊,一般大中城市的皮肤病防治所也治疗性病,所有综 合性医院的性病门诊、泌尿科诊治性病。医生受过专门防治性病训练, 且医院设备齐全,药物也充足,诊断、治疗结果比较可靠。

       3. 动员性伴去医院检查 

  对于已有症状的性伴,应同时接受检查和治疗。对于那些没有明 显症状的性伴,也应去医院检查,因为必要时可接受预防治疗。 

      4.   确认的性病患者应配合医生进行规则、定量、彻底的药物治疗。 治疗期间应停止性交,注意个人卫生。不使用容易被污染的用具。家 庭中的生活用具应及时消毒。

       5.   怀疑或已证明患了一般性病(不包括艾滋病)的人不要把病想得 多么严重,有关性病书籍中描写的严重症状不一定都会发生在一个人 身上,所以不要紧张。正确的态度是既认真对待又不惊慌失措。如果 经过条件较好的医院诊治,症状消失,医师判定已治愈,就应该按正 常的生活方式去生活。 (back)

 

什么是淋病

乜荣芳

   淋病是由一种叫淋病双球菌的细菌,通常通过人与人之间的性活 动传染而引起的,是以泌尿生殖器官病变为主的疾病,俗称“白浊”。 

  人类很早以前就发现了这种病。《圣经》和西方医圣──古希腊 的希波克拉底医生对淋病的描述和现在见到的临床表现十分相似。17 世纪末,一名西方医生曾生动地描述了他本人的发病经过与反复感染、 治疗及出现并发症的情况。我国最早的医著经典《黄帝内经》与后汉 医圣张仲景所著的《金匮要略》中都有关于淋病的描述。

   淋病可以说是世界上最古老、流行最广、当前发病率最高的性病。 有资料报道:全世界每年有1.5亿新发淋病患者。还有人报告,在传 染病中,淋病的发生仅次于流行感冒,居第二位。

   近十几年来,随着流动人口的不断增多,旅游事业的发展等多方面的原因,使各种性病在我国流行。因为淋病为性接触感染,潜伏期又较短,病人在短时间内可以成倍增长,致使其发病率在我国也高居各种性病之首。  (back)       

怎么判断是否得了淋病  

 乜荣芳 

  一旦发现自己泌尿生殖系统出现不适,或是在性交后怀疑自己染 上了淋病,都要及时到当地性病防治部门、医院去诊治。医生则主要 根据病史、体检和实验室检验做出论断。

     1. 询问病史   这点极为重要,因为绝大多数的淋病,是由性行为引起的,因此 患者对个人的名誉、家庭关系和社会影响顾虑较多,常常隐瞒实情。 医生在询问病史时应注意态度和霭、耐心、诚恳,并向病人申明保密 原则,以消除他们的顾虑。而作为病人,应如实地向医生提供病情, 以求疾病的明确诊断与有效的治疗。病史包括患者发病的时间、典型 的症状、就诊前的用药、治疗情况及性交对象、性交时间等。

     2. 体检   对于男性,检查尿道和前列腺,轻轻挤压尿道,按摩前列腺,如 有深黄色的脓液从尿道口流出,则应怀疑淋病的诊断。

     3. 实验室检验   首先将男性尿道口的分泌物的分泌物做涂片,而后经染色处理, 如能在显微镜下找到淋病双球菌就可初步诊为淋病。淋病急性期直接 涂片阳性率高达95%-99%。慢性淋病(复杂性淋病)则应经淋菌培养确诊。 (back)

 

 艾滋病性病信箱 

          好久以来,我因为有很好的自我认同,能严谨自律地规范自己的 性行为。我有一个相处3年的伴侣。前不久,我们分手了。失意中, 我选择了放纵,以此来麻痹自己。悲剧终于发生了。 

  1月间,我发现躯干及四肢出现红色斑,且无痛痒。继而下肢出 现皮下硬结。低热、咳嗽。去医院检查,诊断为梅毒。除了对自己行 为的深深后悔,就是极度恐惧。梅毒尚不可怕,我会积极治疗。万一 感染艾滋病,身体、心理、社会的压力不堪设想。我实在没有勇气做 艾滋病病毒检查(我有过高危行为的性伴2人,但出现肛裂。也可能 是粘膜出血,我不得而知)。

   从《朋友》中,我感受到你们的仁者之意,宽容、正直、善良。 我只能向你们求援,请求给予建议和指导。(成都 Y) 〖答〗Y,深深理解你的际遇和心情。

   人是有感情的动物。三年伴侣,情愈手足,一朝缘尽,劳燕分飞。 这一刻,越是情感丰富的人,越是心碎。此时的行为失控,是自然的。 所以,不要为自己的一时“放纵”而自责,不要再自怨自艾。

   注意到你“不怕”梅毒。这是合适的。“性病可防可治不可怕”。但在“不怕”的同时,应该时时不忘“安全性行为”,并需要认真治疗梅毒。近年来,梅毒在全国流行速度明显加快。梅毒是能够引起严 重后果的疾病。早期梅毒,正确的治疗费用很低(一般不足50元), 而且两、三周就能治愈。但若一旦成为晚期梅毒,会造成不可逆转的心、脑等重要器官损害。那时“木已成舟”,怎样治疗,也很难保证完全康复。此外,有少数人感染梅毒后,没有任何临床表现(皮肤上 完全看不出来,也没有其他器官症状),一旦发病,就已“病入膏肓”。 所以,对梅毒万勿掉以轻心。建议再来信时谈谈你是怎样治梅毒的和你是否青霉素过敏。 

  你对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查却表现出了过于强烈的恐惧,这是不合 适的,不利于保护身心健康。不久前北京一位朋友告诉我,北京很多 朋友恐惧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查,他不明白为什么发达国家的同性爱者 积极做这项检查。而一位曾经在发达国家生活过一些年的上海朋友却 告诉我,他不明白国内同性爱朋友们怎么如此恐惧做艾滋病病毒抗体 检测。他介绍说,在发达国家,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对有过不安全 性行为的朋友,普遍去积极检查。其实,你和许多朋友恐惧艾滋病检 查,主要是有关艾滋病的宣传失误的结果。在我国,有关艾滋病的宣 传模式一直是沿用部分发达国家(如美国)80年代的主流媒体宣传模式

   艾滋病=不良行为(或“丑恶”)+死亡 

  这种宣传模式存在很大误导作用。它使人一提起艾滋病,就想到 应当谴责个人行为──无论行为是何种原因发生的,从而强化了对性 少数人群的歧视。同时,它极度强化了人们对艾滋病的恐惧。它导致 了这样一种印象,既然查出已感染艾滋病只能导致备受歧视后果,而 且会增加沉重心理负担,查出来也是死亡。这样,何必再去检查?这 种模式使得人们尽可能地回避艾滋病的检查。 

  部分发达国家(主要是北欧国家)最早意识到这种宣传模式的弊 端,并拒绝了这种宣传模式,并代之以另一种模式:

   艾滋病=不安全行为(高危行为)+严重疾病   这里所指的不安全行为,包括未使用安全套的性活动等等,与道 德无关。而严重疾病,指其严重程度类似具有耐药性的结核菌感染之 类。其实也是,如果不感染艾滋病病毒,那么一切行为就是“品行端 良”吗?历史早已证明,以道德约束控制疾病的非现实性。而且,如 果在艾滋病病毒感染后早期即发现,及早改变营养休息状况,积极预 防特殊感染,这样,即使不用药物治疗也有益于延长生命。更进一步 讲,由于联合疗法(鸡尾酒疗法)的出现,国际医学界已不再把艾滋 病列入“不治之症”(在80年代晚期,艾滋病是美国人主要死亡原因 之一;但到1997年,艾滋病已不再属于美国前15位死亡原因之中)。

   所以,积极地检测艾滋病病毒抗体是重要的。不仅如此,积极检 查还有助于防止艾滋病在性伴之间和家庭内传播等。 

  因此,不要再惧怕艾滋病病毒检查。对自己的健康状况,有知胜 过无知。

   当然,检查前应先做一下咨询。关于咨询需了解的种种,《朋友》 中有过详尽介绍。我们不再介绍了。建议在积极治愈梅毒的同时,注 意保护自己,不被艾滋病伤害。 (张北川)

 ◇ 在焦虑与等待中,收到您们的来信。

   我因梅毒在我市某大医院就诊。医生给开了美满霉素(100毫克, 40粒)。嘱每天服药两次,每次1粒。待4月底,再次血检。服药3天 后,低热、咳嗽、皮疹症状消失(服药前此些症状持续约2周)。此 外,我对青霉素不过敏。 

  我与两位性伴肛交过(每人分别一次)。口交等方式的性伴少于 10人;我生活在成都。按理论推测,我感染艾滋病毒的概率有多大? 就目前症状,有无进行艾滋病病毒检测的必要?

   对你们,除了深深的钦佩和无言的感激外,我想,就是坚持健康 的性交往方式,善待自己,善待生命,这或许也是你们所期望的。 (成都Y) 

        〖答〗Y,在青霉素不过敏的情况下,医生给你用美满霉素是不合适 的。你应当在青霉素皮试结果证实是阴性后,注射苄星青霉素。苄星 青霉素一支120万单位(仅不足10元钱),一次注射2支,每周注射 一次。连续2-3周即可治愈早期梅毒。那位医生在青霉素不过敏的情 况下给你用美满霉素,可能是为了挣药物差价(估计你用美满霉素治 疗需大约300元钱完成治疗)。治疗3个月后、6个月后、1年后、 2年后必须复查,看一下梅毒治疗效果。在我国,四川省是艾滋病病 毒流行水平相对较高的省之一,但无法根据这一点推测你感染艾滋病 病毒的概率。100个人与感染艾滋病病毒的人肛交,最多情况下有3个 人感染。3%的机率看起来不大,但对这三个人却是100%。因此,为了 更好地保护自己,建议你去查一下艾滋病病毒抗体。至于口交感染艾 滋病病毒的机率,尚未确定。但卫生界已不止一次发现过仅仅因深吻 (舌头插入对方口腔)传染艾滋病病毒的病例。不仅如此,口交可以 传播多种性病(包括梅毒、淋病、尖锐湿疣等),因此,国际权威医 学机构美国疾病控制中心推荐口交时应坚持使用安全套。口交时用一 般安全套可能“味道”不好,你可选择有某种水果味的安全套。建议 以后尽可能避免肛交。如果你不能克制肛交愿望,肛交时必须严格使 用安全套,最好选用加厚的安全套;同时,要用K-Y乳膏等润滑剂 。应当知道,每100次插入性性交中使用安全套,大约有2次发生安 全套破裂或滑脱的情况。 

  Y,为了你的健康,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幸福,请坚持安全性行为。 尽可能减少性伴或固定性伴。

   请问一下,你与梅毒发病前1-4个月内接触过的性伴还有联系 吗?如有联系,应当动员他们也去做一下梅毒血清学检查(无论是否 发生过皮疹),以便对未发现的潜伏梅毒及早治疗。(张北川) (back)


专家园地】

曾毅院士致张北川(1999.12) 

  很高兴在香山科学会议上见到您,又寄来很多资料,很有参考价值。

   男同性接触者的艾滋病流行将成为十分重要的问题。因为他们多 处于地下状态。他们的性伴侣较多,无防护措施(肛交更容易传播)。 您的调查已达17.7%感染了艾滋病病毒,真堪忧!

   应该:1)多做宣传教育工作。2)应追踪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情况。 如能在固定人群做更好,在一般同性接触人群做也很有意义。如需要 帮助,请告知。 

【说明】曾毅教授,中国科学院院士、俄罗斯医学科学院外籍院士、 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原院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病 毒学研究所肿瘤病毒和艾滋病毒研究室主任、世界卫生组织肿瘤专家 顾问组成员、中华预防医学会副会长、中国预防性病艾滋病基金会会 长。

 

         赵生才教授致张北川(1999.12)

   无疑,你们从事的工作,是当今社会一重大命题。由于历史和文 化的背景,你们在受难中引起思考,又在思考中经历新的受难!我支 持你们的工作,并向你们坚韧不拔的拓荒精神表示敬意!

   新年之际,愿我们共同携手,共同迎来千禧之年。愿你们的事业 有非凡的未来! 

【说明】赵生才教授,《香山科学会议年报》主编、香山科学会议学术秘书。     

      

王全佩教授致张北川 

  1999年艾滋病宣传运动主题突出六个字:“倾听、学习、尊重”, 我认为这六个字对《朋友》意义更为重大。希望通过《朋友》增进人 们相互间的理解与尊重,进而更有利于我国性病艾滋病防治工作。 

【说明】王全佩教授,全国性病防治中心办公室主任。

 

丛中教授致张北川

  在《朋友》No.12中,曹宁校、邵长庚、顾恒文章《在男同性爱 者性病咨询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最后部分提及了“移情”与“共情”。 移情应为transference,指咨客将过去对他人的情感移到医生身上。 而empathy应译作“共情”或“投情”,意为医生要设身处地地体验 咨客的感受。(back)

 


【认识同性爱】

 同性爱:伦理学视角

邱仁宗

  人类历史上常常发生以大欺小、以强凌弱的社会现象,例如强国 欺负弱国,大民族欺负小民族,有权势、有财富的人欺负无权、无钱 的人,男人欺负妇女等。于是有了种种的运动,民族解放运动、民权 运动、女权运动等等。种种不平等对待同伴的现象,也许可以作动物 学的解释:人是从动物进化来的,动物界流行的关系模式也可能会流 传下来。至于有人还用‘物竞天择’来作辨护,这就有些过分了。不 过,还有更深刻的文化上的原因。例如动物学解释不能说明为什么性 别歧视。本来男人不能离开女人。所谓“妇女顶半边天”。可是不少 男人看不起女人,这可不是动物界的现象。所以性别歧视是文化原因 造成的。中国传统文化中存在着性别歧视的倾向。男女同性爱者是性 的“少数民族”。可是无论在国外,还是在国内,对同性爱的看法和 态度都存在着一些问题。目前一些媒介、刊物对同性爱作了报导,使 人们首先看到他们或她们的存在,这是一个好现象。

   同性爱自古就有,可能同人类历史同样久远。中国有“余桃断袖” 的佳话。讲的是帝王对同性爱伙伴的恩爱:战国有一位国王吃桃子, 觉得非常好吃,留下一半给他的同性爱伙伴吃;汉哀帝昼寝,起来时 发现袖子被压在同性爱伙伴的身体下面,他怕吵醒伙伴,用剑割断袖 子。这是在正史上记载的。后来的小说,如《红楼梦》、《金瓶梅》、 《聊斋志异》等书中都曾提到过同性爱。为什么后来社会不承认并排 斥同性爱呢?这是基于一种传统的、然而是错误的性观念所致。在西 方,基督教认为,上帝创造了亚当和夏娃,性活动应在异性之间进行, 目的是为了生儿育女。在中国,儒家认为克尽孝道就应传宗接代。非 此目的的性活动是不道德的。基于这种性观念当然就会不承认甚至排 斥同性爱行为了。

   性的目的不仅仅是生育。中国古代哲学家告子说;“食色性也。” 这可以作两重解释:一是,食色均为生物学本能,食为维持个体生存, 色为延续群体存在。二是人都能从食色中得到乐趣。比如吃,不单是 为了填满肚皮。尤其是中国烹调,使人们从吃中得到乐趣。形成“食 文化”。同样人们也从以情爱为基础的和谐的性活动中得到乐趣。现 在我们大家对使用避孕药都没有异议,认为理所当然。但许多人没有 考虑过使用避孕药的含义。如果只有目的是为了生男育女的性活动才 是可接受的、合乎道德的,那么不生孩子就不应该有性活动。但是, 人们推广了使用避孕药,这就意味着目的不是生孩子的性活动是允许 的、可接受的、并非不道德的。同性爱就是一种目的不是为了生孩子 的性活动。没有什么站得住的理由排斥同性爱者。

   关于同性爱行为是否不道德的问题,我们可以这样看。首先,行 为的道德与否,可以根据两个标准来评价。一是根据某些原则来评价, 这叫道义论论据;二是根据行为的后果来评价,这叫后果论论据。根 据上述的基督教和儒家的原则,同性爱就被认为不道德,但这两个原 则都不能成立,人们在实践中早已抛弃了这些原则。人们怎能搞双重 标准:用自己早已抛弃的的原则去评价同性爱行为呢?至于同性爱行 为的后果,它本身对他人、对社会都不产生有害的后果。少数男性同 性爱者在公共场合(如公厕)发生性行为或发生商业性性行为而被拘留 教育,那有问题的并不是同性爱本身,而是违反了有关条例或法律。 异性爱者如有上述情况同样要受到拘留教育。我参加过一次同性爱者 的联谊会,到会者衣着整洁,举止温文而雅,他们逐个上台利用卡拉 OK唱着歌颂友谊、爱情、祖国的歌曲,有些人在跳舞,全然没有在有 些年轻人经常可以看到的喧哗、吵闹、庸俗、粗野的景象。置身于这 种情景的任何人都会改变他原有的偏见。

   那么,有没有理由认为同性爱是病态、不正常呢?首先,要弄清 楚所谓‘病态’、‘正常’的意义是什么。有人说,由于绝大多数人 是异性爱,少数人是同性爱,所以这种行为是病态或不正常。但这种 “病态”、“不正常”的概念不但是错误的,而且是危险的。‘病态’ 或‘不正常’不仅仅是统计学概念。不在统计学的多数内,不等于不 正常。例如血型,如果在某一人群中,O型是多数,A型、B型、AB型、 Rh型是少数,但它们不是“病态”、“不正常”,因为它们不防碍人 这个物种血细胞的功能。但镰刀形贫血、地中海贫血等就不同,它们 防碍了血细胞的正常功能。但同性爱者作为社会的一员,不妨碍他们 履行应尽义务和应享权利的功能。奥地利裔英籍大哲学家维特根斯坦 是个同性爱者,不妨碍他在现代哲学上的成就,英美有些哲学可以说 是对他哲学的注释。英国唯美主义大文学家王尔德,他的脍炙人口的 《快乐的王子》是我在小学时阅读的课文,他却因同性爱而受到迫害 。计算机之父图灵在二次大战破译德国密码,屡建战功,也在战后被 迫害致死。法国当代最有才华的科学史、哲学家之一的福科也是个同 性爱者(不幸他已死于艾滋病)。所以单凭统计学的多少来评价是否病 态、正常是错误的。这种看法客观上会导致许多歧视行为。例如按照 这种观点,就会把少数民族误认为“不正常”。左撇子、两米以上的 高个子、一米半以下的矮个子、素食主义都是少数,难道能认为他们 是“病态”、“不正常”吗? 

  需要作出坚持不懈的努力来纠正人们的错误看法和做法。主要的 办法是进行教育,使社会上大多数人能够对同性爱者认同,尊重他们 的性价值取向。条件成熟时也应有一些方法来保证社会上处于不利地 位的人群(包括男女同性爱者)的正当权益。同性爱者自己也要自尊、 自爱、自重、自强。当前尤其要注意改变不安全的行为。例如上面说 的福科,他死于艾滋病,不仅是法国,也是全人类的损失。如果改变 不安全的行为,可以避免对自己、对家庭、对社会不必要的损失。

   当我在若干年前为同性爱者说了几句公道话,做了一些纠正错误 观念的工作时,就有人向上面反映我是同性爱者,据说还引起他们的 愤怒。我不认为自己做一个同性爱者值得别人引起那么多的强烈反应, 但也说明我们工作的艰巨性,需要我们锲而不舍、持之以恒地努力。 然而,我本人不是同性爱者。我是绝对的异性爱者。我不认为作为一 个异性爱者有什么骄傲之处,反而我为一些异性爱者歧视同性爱者感 到羞耻。虽然我毕竟认为上帝创造出一个夏娃,是宇宙中最美妙的艺 术创造。但我尊重同性爱者的选择。不同性取向者应相互尊重对方的 选择。不同价值取向的人或人群,相互尊重,求同存异,社会才能长 久地安定团结。 

【作者介绍】邱仁宗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卫生部伦理 委员会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应用伦理学中心名誉主任,世界卫生组 织生殖健康委员会委员,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医学与哲学委员会/生命 伦理学委员会委员/理事等。(back)

 

 当前中国主流性学研究对同性爱的认识和态度 

 荣维毅

   中国性学会第三届学术年会于1999年11月20~22日在北京医科大 学召开。虽然无论在会议发言中还是为此次会议召开出版的论文集中, 几乎没有人把同性爱话题作为学术问题认真提出并严肃讨论,但是, 由于同性爱涉及包括性观念、性行为、性权利、性教育、性病和艾滋 病几乎所有的性学领域,不可能完全不被提及。通过会议论文集《面 向21世纪的性与健康》(以下简称文集,中国性学会编,中国人口出 版社,1999年11月,北京)中涉及同性爱的提法和观点,可以了解当 前中国主流社会和性学界对同性爱的认知和态度。

   在文集的150篇文章中,有9篇文章提及同性爱问题,占6%;其中 《男性同性性行为者的防病意识有待加强》(中国医学科学院中国协 和医科大学皮肤病研究所曹宁校、顾恒)一文是唯一不带偏见、不作 道德评价而直接谈与同性爱有关的具体问题的。

   《论蔼理士名著<性心理学>的历史地位和现实意义》(江苏省社 科院储兆瑞)一文中,在介绍该书第五章“同性爱”时,对蔼理士谈 及同性爱的宽容和开放态度作了肯定。储文说:同性爱古今中外散布 极广,屡见不鲜,许多名人都有过同性爱表现。至于性逆转的治疗问 题,蔼理士认为“一个人一生能写出若干篇科学论文来,对真理有所 发明,即不啻自己添了许多化身,其为造福人群,岂不比生育一大批 儿女来似乎更见得有用”。储文还说:“值得注意的是,早在数十年 前,蔼理士已一再提到,性逆转可以和色盲等相提并论,是由生物基 础的突变而来,这与当今科学研究同性爱成因的最新成果不谋而合。”  

     文集中其他提及同性爱问题的文章,对同性爱存在着误解和指责, 占所有提及同性爱问题文章的77.8%,基本观点包含:

     ◇ 同性爱是变态

   《儿童性偏离36例分析》(广西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卢玉高等) 一文说:性偏离又称性变态、性歪曲、性欲倒错、性欲异常、性精神 病态,它是一种变态的性行为和性心理。它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一 是性爱对象的异变。正常的性爱都是指向异性的,凡是性爱对象指向 同性的,不管其性爱达到什么程度,都属于性偏离的范围。二是性欲 满足的方式异常。正常的性欲发泄是在发育成熟的异性之间进行的, 是以阴茎插入阴道的两性器官为主体的性交行为方式。凡是不用正常 的性器官而进行性欲活动以得到性满足的都属于偏离之列。 

  《当前青少年性教育的难点和对策》(天津医科大学崔以泰、孟 宪武)一文说:“值得注意的是,0.7%的男大学生和0.8%的女大学 生有同性爱倾向”。文章针对“少数青年,特别是男生有性变态如同 性恋的倾向”,提出要“纠正错误认识、有的放矢地进行青年性教育”, 而性教育原则之一是“爱的原则”(其他有自愿原则、无伤原则), “因为人类具有超乎于动物界的思想与感情,因此在性活动中具有对 异性的、尤其是对特定的“某一个”异性的爱情,就成为人类道德的 主要原则”。 

  《医学生性相关问题的知识、态度、行为的调查分析》(北京医 科大学安琳等)一文说:“43.9%的同学认为同性爱是一种变态行为; 52.0%的人认为是不道德的;也有4.1%的同学认为是少数人的正常行为。 男女同学对此问题看法的差异有显著性,男生倾向于回答变态性行为, 女生倾向于回答不道德行为”。

     ◇ 同性爱不正常 

  《性权利初探》(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吴宗宪)一文说:在大 部分文化背景中,同性之间的性行为被看成是不正常的;在我国,尽 管法律没有明文禁止同性爱行为,但在社会道德和风俗习惯中,仍然 不把同性爱行为看作是正常的行为,进行这类性行为的人会受到人们 的否定态度对待。 

    ◇ 同性爱是西方性自由的产物 

  《765封咨询信件分析兼论电台开办性教育节目的必要》(武汉 南威医学研究中心李福顺)一文谈到:有关性生理知识咨询问题的来 信有109封,占总数的14.2%;“各类性变态(主要是同性爱)也是 咨询的重要内容”。文章举一21岁的男同性爱大学生的来信,该信反 映某市有若干同性爱组织,“其所持观点雷同于西方某些国 家,认为同性爱是个人自由,应受人权保护”。 

  《净化性学语言,抵制性自由逆潮》(南昌大学生法律系丁玫) 一文反对“性伴侣”(简称“性伴”)一词,认为这与“性工作者”、 “商业性工作者”等词一样,“也是西方性自由者创造的词语,不论 合法的和违法的有性关系的人,都是‘性伴侣’。这个词对人类性关 系作了高度概括,导致合法的夫妻关系和一切非法的性关系之间的差 异全部消失。非法同居、婚前的私通者、婚后的通奸者、亲属间的乱 伦者、嫖客与娼妓、嫖宿幼女的犯罪者与被害者,以及同性爱者都可 以和合法夫妻一样,被称为‘性伴侣’,对那些违法犯罪的和违反道 德的性关系,均赋予合法的性质和合法的身份。正象朱琪在文章中所 说的,性伴侣本是一个美好的词汇,但是在‘性伴’这个词里,是非 界限已经消失,全然没有了真善美和假丑恶的区别,这是对纯洁爱情 的亵渎,也是对淫乱的美化”。

     ◇ 同性爱应该刑事化

   上述文章还提到:美国于1996年9月10日通过了《婚姻防卫法案》, 遏制同性结婚的逆流。联邦政府只承认男女异性结合的婚姻,同性爱 者不能合法结为夫妻,也不能以配偶身份享有联邦政府的任何福利。 美国的同性爱者在有的州可以被判以鸡奸罪,这是一种重罪,有可能 被判终身苦役;在有的州可以被判为通奸罪,因为他们把通奸罪定义 为“两个之间并无夫妻关系的人的非法性交”,于是把同性性行为也 定为通奸的非法性交行为。

     ◇ 把同性爱与所有具有负性特征的人群等同或并列 

  《欠发达地区控制性病、艾滋病的战略》(河南鹿邑县性病防治 中心郑立争等)一文提出,要从出生地和现工作地,对活流动人口实 行两头严管,消化、转移、引导高危人群流向,确定目标人群,包括 青年人、暗娼、“鸡生虫”(寄生虫谐音,意指依靠暗娼为生的人)、 离异、同性爱、性滥交、性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其配偶;监控高 危行业发展;启迪心理、家庭、社会治疗网,尤其在暗娼、“鸡生虫”、 同性爱、嫖客,根据自身特点,开展性病、艾滋病病毒防治工作。

  从以上引述的观点看,需要引起注意的问题有:

   第一,关于同性爱的观念、法律等问题,需要探讨或澄清的方面, 应该作专门的深入研究。例如,同性爱与所谓的性解放、性自由到底 有什么关系?美国等发达国家关于同性爱的法律到底是怎样的?我国 有关法律又是怎样的?诸如此类,若能有深入的研究、若能给人一个 明确的说明,而不是似是而非、先入为主、公式化、概念化、抽象化 及不负责任地乱说,就会减少人们对同性爱的误解。

   第二,关于大学生对同性爱的态度,不同的调查结果相差悬殊。 北京医科大学安琳等人的调查显示,对同性爱只有“4.1%的同学认 为是少数人的正常行为”。但来自武汉地区高校的与会者对笔者说: 他们对大学生性观念的调查结果显示,男女生中都有25%的人认为同 性爱是正常的。不同结果的调查,可能是由于指导思想、问卷设计及 调查方法等方面的差异造成的,因此需要更精确的调查。总的来说, 应该相信对同性爱的看法只能是越来越宽容,而不是相反。

   第三,虽然在公开发表的文章中,难得见到对同性爱抱宽容态度, 但是,在分组讨论时,还是可以听到不同意见的争论。如吴宗宪提出: “为了防止监狱同性恋的发生,是否可以给犯人提供性工具?希望就 教于大家”。本人在发言中指出:“为了防止同性爱”,事先就把同 性爱定性了;既然能讲犯人有满足性欲的权力,这也是人权,那么, 为什么不能讲人有选择性倾向的权力?性倾向是否也是人权?由此引 起对同性爱合法化的讨论。有年纪大的学者持反对态度,甚至提出 “应恢复通奸罪”;有年轻学者如华中师范大学彭晓辉则认为“社会 对同性恋应该采取宽容态度”。总之,公开发表的意见在一定程度上 表现了中国的现状,因此不能忽视,但也不一定能代表社会大众、特 别是专家学者的看法,因此不必气绥。例如,吴阶平的《性科学》一 文放在文集的首位,其意义深刻而深远。文章谈到:

   “人生的每个阶段,性的意义和表现形式各不相同。对于儿童, 性是游戏;对于青少年,性是强烈的憧憬;而对于成年人,性既可赖 以生育繁衍,也可表达爱情和成为快乐的源泉。” 

  “人类的性行为不只有男女性交一种形式,性行为的模式并不只 由性器官决定,而且性别与身体结构也并不一定吻合。人类具有思维、 记忆、推理等极为复杂的大脑活动,对事物可出现不同心理反映,并 形成不同的性格和精神状态,这些对性都会产生影响,而且更重要的 是性又可能反过来影响这些方面。人受极为复杂的社会因素影响,这 些因素如伦理、宗教、文化、艺术、政治、法律、历史传统、民族习 惯、社会地位等。因此,对性问题不但有不同的认识,甚至可持完全 相反的观点,并形成一系列复杂的社会问题。而且随着各种社会因素 的综合作用,认识也会跟着时代变迁。所以,性绝不是单纯的生理现 象,而是以生理为基础的社会文化现象。 

  “文化人类学增加了文化模式的影响和认识,它告诉人们,在评 判性行为模式时不能采取绝对化的态度。好与坏、正常与反常这些概 念只有相对的意义。由于性所涉及的领域十分宽广,研究和认识都有 不足,因此随着科学技术的进展,将不断有新观点、新方法被提出, 从而逐步取得更深入的认识。” (back)

 

 92-98对同性爱起因的遗传学研究

 胡铁中 张北川 

  本文介绍了1992-1998年间国际学术界对人类同性爱起因的遗传 学研究成果和相关争论,其中的遗传学探索,主要集中在基因、双胞 胎和偏手性研究方面。

   Gasztonyi(1998)研究了在基因诊所就诊的16位男同性爱者的家系 资料,发现其中3人存在性联隐性遗传导致的同性爱性取向的家族性 聚集。作者继Hamer(1993)之后再次确认,男同性爱者包括多种亚群, 其中一个主要亚群的性取向是由性联隐性基因所决定的,这种基因性 状的表达,可由多种因素激发和抑制。

   Whitam等(1993)对内有一人是同性爱者的38对单卵双胞胎(34对 男性,4对女性)、23对双卵双胞胎的调查发现,同性爱性取向在单 卵双胞胎和双卵双胞胎的一致性分别为65.8%和30.4%。他们还收集 到三组三胞胎的资料,其中一组属于单卵三胞胎的三人,均为同性爱 者;另两组由单卵双胞胎与单卵单胎组成,其中单卵双胞胎是兄弟均 为同性爱者,但与他们同时出生的单卵单胎兄弟则为异性爱者。作者 认为,这项发现支持同性爱起因的生物基础说。Bailey等(1993)对女 性性取向的调查发现,在女性双胞胎中,如果其中一人是同性爱者, 另一人也是同性爱者的比例(机率)在单卵双胞胎为48%(34/71对), 在双卵双胞胎为16%(6/37对);女同性爱者的亲姐妹中14%是同性爱者, 她们的被领养姐妹中6%是同性爱者。作者认为,这项调查结果证实了 女性同性爱与遗传有关。Bailey等(1993)的另一项对84位女同性爱 者的兄弟姐妹性取向的调查确认,女性同性爱的出现具有家庭性聚集 的特点,但不能确认男女同性爱者是否有共同的家庭性聚集。Pillard 等(1998)分析了以往相关的基因研究报告,指出这些研究支持性取 向至少一半是由基因所确立的这一假说。

   已确认偏手性由遗传所决定,它与某些心理障碍、免疫性异常性 疾病有关。Gotestam等(1992)发现,男同性爱者中更多的人为左利 手(17.5%对8-8.4%)、口吃(7.1%对1.6%)、书写困难(7.9%对1-3%)。 Becker等(1992)发现,男同性爱者中左利手的发生率明显高于异性 爱者。但左利手的男同性爱者中免疫异常性疾病,如哮喘、枯草热的 发病率、在心理测试中出现异常的比例,均不高于异性爱者。Halpern 等(1994)的研究发现,偏手性是否存在并不能用于辩识个体是否同性 爱者或更易发生免疫异常。Gladue等(1995)研究了性取向与男女两 性的偏手性、心理反转、空间知觉能力之间的关联关系,发现性取向 与偏手性相关,但性取向与心理反转能力、空间知觉能力无关。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研究引发的争论。Schuklenk等(1997)指出, 寻找同性爱起因的动力很大程度上来自同性爱恐惧。对同性爱基因研 究的一些成果已经构成了对同性爱者的伤害,它迫使许多同性爱者接 受改变性取向的治疗,并且可能导致旨在胎儿期确认同性爱者为目的 的产前检查。在同性爱未得到法律保护的国家,这种伤害同性爱者的 危险性可能更为严重。

   对同性爱者偏手性的研究也引发了争论。Hamill(1995)指出, 大众社会对左利手和同性爱有着相似的歧视历史。当代在偏手性已被 认定是人类的一种自然现象而同性爱与之相似时,社会仍维护对同性 爱者的歧视是一个问题。

   此外,对同性爱起因的认识,还涉及到有关治疗同性爱的争论。 Haldeman(1994)就此指出,当同性爱被视作疾病时,治疗是必要的选择,但是在疾病分类中删除同性爱后,一些人仍企图治疗同性爱者。他复习了以往有关治疗的文献,发现治疗毫无效果。他强调,目前急需了解的是治疗所引起的潜在危害的经验性数据;同时,由于治疗能够强化对同性爱者的歧视,所以治疗与否使得医学界承担了道义方面的责任。(back)


【专家说法】

隐私权, 不容侵犯

杨立新

  中国法律有否对隐私权作出规定?有

   在1986年制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时候,由于立法者 对隐私权还没有充分的认识,因而仅在这部法律中规定了生命健康权、 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人格权,没有将隐私权 规定为公民的人格权。这是立法的疏漏。

   1988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 的意见(试行)》中,规定对侵害他人隐私权,造成名誉权损害的,认定为侵害名誉权,追究民事责任。1993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 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中,重申这一原则。按照这样的司法解释,司法实践对隐私权有了一定的法律保护。

   在《民法通则》以后颁布的一些新的法律中,几乎凡是涉及到民 事权利保护的法律,都有对隐私权的规定。

   此外,在1979年《刑事诉讼法》、1982年的《民事诉讼法》等程 序法中,对隐私(阴私)的保护,都有具体的规定。

  什么是隐私?是公民与公共利益无关的私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人空间 

  隐私权的客体是隐私。但是,对隐私究竟应当怎样理解,说法却 大不相同。隐私观念,早在人类开始将自己的阴私部位用树叶等遮拦 起来时,就产生了。以后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社会观念的变化,隐私的 概念不断发展。在现代,隐私概念有了严格的界定。严格按照法律的 要求解释隐私,就是公民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私生活秘密,它所包 含的内容,就是私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人空间。

   私人信息是有关个人的一切情报资料和资讯,诸如生活经历、家 庭电话号码、病患经历等等。

   私人活动,是一切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活动,如日常生活、 社会交往、夫妻之间的两性生活、婚外性关系等。

   私人空间也称为私人领域,是指个人的隐秘范围,如身体的隐秘 部位、日记、通信等。

   什么是隐私权?其核心内容是对自己的隐私依照自己的意志进行支配

   隐私权是公民的人格权,它包括这样几种权能:一是隐私隐瞒权, 公民对自己的隐私有权隐瞒,使其不为人所知;二是隐私利用权,权 利人可以利用自己的隐私,满足自己精神上和物质上的需要;三是隐 私支配权,支配自己的隐私,准许或者不准许他人知悉或者利用自己 的隐私;四是隐私维护权,当自己的隐私被泄漏或者被侵害的时候, 有权寻求司法保护。

   隐私权这些权能的核心,是对稳私及其利益的支配。在一个人对 自己的隐私不愿意让人知道时,他人恶意进行探听,是侵害隐私权的行为;而一个人自愿将自己的隐私告知某人,则是正当地行使隐私权。但必须注意的是,只要权利人没有授权,得知该隐私的人就不得将其 宣扬或者泄漏;恶意宣扬或者泄漏者,是侵权。

  隐私权是人格权,其性质是绝对权。任何人相对于他人隐私权, 都是义务人,都负有不得侵害的义务。违反这样的义务,造成权利人 隐私权的损害,就构成侵权行为。

   按照法律的规定,行使隐私权也要受到一定的限制,这就是不得 违背公共利益。同时,公众人物、维护公共利益、正当行使知情权等, 都是对隐私权的限制。符合这些要求的行为,不是侵害隐私权。 

  对隐私权是直接保护还是间接保护?法律应当选择前者。

   在各国的司法实践中,对隐私权的保护形成了两种模式:一是直接 保护方式。即对侵害隐私权的行为直接认定为侵害隐私权的侵权行为, 责令侵权行为人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二是间接保护方式。即由于 立法的原因,对于侵害隐私权的行为不是直接认定为侵害隐私权的侵 权行为,而是认定为其他类似的侵权行为,按照其他类似的侵权行为 承担民事责任。在我国,就是因为制订《民法通则》时没有规定隐私 权,因而采用了目前这种以侵害名誉权的形式保护隐私的间接保护方 式。 

  实践证明,采用间接保护方式保护隐私权,是不完备、不周密的。 按照我国司法解释确定的对隐私权的保护方法,只有擅自公布、恶意 宣扬他人隐私,造成名誉损害后果的,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的侵权 行为,追究行为人的民事责任;对于其他侵害隐私的行为,例如刺控 他人私人情报信息,擅闯他人私人住宅,跟踪私人活动,等等,由于 并没有造成名誉权的损害,因而都无法追究民事责任。 

【说明】1.作者系我国民法专家;现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 厅厅长,兼任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2.本文原载《人民日报》1999.9.8.11版,此文刊登时对部分内容进行了删节。 (back)


【争鸣】

 

天性与道德 

 言古 

  读了几期《朋友》,颇有所获。在北京幸会《朋友》项目组的一 位负责人,承他的约稿,便想出了这个题目。儒家重要经典《礼记· 礼运》云:“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这“男女”,即指性交。 性生活是人的大欲,是本能的,是纯自然属性。没有性欲的人,就不 是健康的人!故此,异性爱也罢、同性爱也罢、自恋也罢、手淫也罢, 都是天性的表现,不是关乎道德的产物。对这些性表现,不应用道德 去否定,去禁止,只应用道德(自律性)去调理,去节制。性欲要中 庸!何谓中庸?恰到好处也。性欲的宣泄做到中庸,则无过也无不及, 实现最完美的性满足了,对身心健康有益。反之,纵欲或欲得不到满 足,就会伤害身体。使性欲达到恰到好处的宣泄,就合乎道德!对性 欲的无原则的盲目斥责,是违背天性、悖乎道德的;鼓吹性放纵,也 是违背天性、悖乎道德的。儒家从不否定性欲!   从人生的经验而言,也足以说明性欲是天生具有的。后天的影响 虽存在,但非生发之源。《老子?五十五章》:“未知牝牡之合而SUO (注:SUO,写法为“月”字旁与“梭”去掉“木”字旁组合成,字库 内无此字。此字指阴茎)作,精之至也。”讲出小儿的阴茎的勃起的 事实:他并“未知牝牡之合”呢!他的!“SUO作”纯属生理的自然。 小儿手淫也是常见的,搓弄鸡鸡或扒开包皮,在小儿心里也产生快感。 手淫习惯有自六七岁开始,数十年不日无之者,可见非外力加之而然 也。正因出于天性,所以异性爱、同性爱、自恋所有的一切性行为 (古籍中多有记述,如肛交、口交、性刺激上的各种癖嗜),都无可 非议,不需以道德去衡准。

   道德应该起节制性欲的作用,如此性病、艾滋病的预防便有了自 觉的基础。 

【说明】言古,作家,中国作协会员,某研究所研究员,从事古典经 学。文、史、艺术、理论研究和文学艺术创伤。出版经学专著6种, 长篇小说6种,诗集1种,杂文散文集1种等。

 【编后】言古的文章与《朋友》曾发表过的多篇文章,都讲到道德教育问题。  

    应该有道德教育,而且应该大力倡导道德教育。

   道德水平的提高,不仅有利于艾滋病防控,还有利于提高人群的 素质,纠正社会大众对同性爱人群的偏见。然而,这种道德教育不应 当是以往的简单的传统的性道德教育。

   进步的道德教育应有助于优化个体的内在性格,同时又能够影响 其外在行为,从而有利于艾滋病防控。

   最近,《健康报》(1999.12.24)发表文章介绍了控制艾滋病时 的道德教育。指出这种道德教育不是简单的性教育,不是安全性行为 教育,也不是宗教活动。其重点是普遍的价值观念教育,包括正直、 讲真话、负责任、可信赖(忠实)、诚实、纯洁、有勇气、不自私、 合作、讲礼貌、团结人、纯朴、知道要帮助需帮助的人等等。一旦养 成了这些品格,个体就会成为可信赖的伙伴和有利于自己也有利于社 会的人。《健康报》介绍说,乌干达进行的这种道德教育,在艾滋病 控制中发挥了重大作用。(back)

 

一篇有问题的文章 

 晓亚 

  《朋友》的读者主要是同性爱者或关心同性爱人群的人。是大众 了解同性爱人群的重要窗口。我认为“认识同性爱”专栏与“争鸣” 栏目不同。该栏目的文章应该重点把关,正面地、客观地反映同性爱 和同性爱人群。 

  基于以上考虑,我认为王延光的《中国艾滋病预防的宽容策略》(见《朋友》No.12“认识同性爱专栏”)一文中有几处应该修改或 加编者按。第一,文章中多次将同性爱人群与吸毒人群和卖淫人群罗 列在一起。本人认为是不妥的。同性爱人群是相对于异性爱人群而成 为弱势人群或说是边缘人群的,他们与吸毒人群和卖淫人群有着本质 上的区别。这种并列不仅会伤害同性爱者,并且还会误导人们甚至加 深对同性爱者的偏见。第二,在第11页倒数第十六行中“然而这些从 事不安全性行为的同性爱者……是社会的边缘人群”,这句话我认为 不妥。首先边缘人群的界定不准确,同性爱人群是边缘人群,但并非 “从事不安全性行为”的同性爱者,也不是单单在该人群中的艾滋病 病毒携带者才是边缘人群。其次对同性爱的定语也不对。同性爱人群 中有从事不安全性行为的人,但不是全部。所以,不应该说是“这些 从事不安全性行为的同性爱……人群”。 

  另外,在谈到宽容的内容时,我认为不全面。因为需要人道主义 帮助使之免受艾滋病病毒感染的不仅仅是文中提到的三类人群。主流 人群同样面临危险。所以在此问题上不是社会主流人群要宽容社会边 缘人群,而是社会各个人群都要宽容那些感染了艾滋病病毒的人和艾 滋病病人。(back)


【生  命】

我们究竟应当怎样生活  

河流 

  读了《朋友》第10期上LN女士的自述“随遇而安”之后,我的 心情难以平静。 

  LN表达的是一种生活态度,或者说是一种生活选择。作为与一 个异性爱者共同生活20来年的同性爱者,我认为一个人的选择决定的 是两个人的生活,它涉及到伴侣关系的另一方。那么,作为这种关系 另一方的异性爱者怎样看待这个问题的呢? 

  为了知道我的丈夫的想法,我让他读了LN的文章,并让他谈谈 看法。他说,作为一个异性爱者,一个男人,他认为LN的选择并不是 最佳和必要的。第一,LN的女儿已经长大,不再需要她的照顾,她没 必要再为了女儿的利益牺牲自己;第二,对她先生来讲,如果有一位 异性爱的女性与他相伴,这样两情相悦,水乳交融,难道不比和一个 根本不懂得爱男人的女人在一起更幸福?婚姻关系中最本质的基础是 性关系,它基于情感又决定着情感。这种情感的和谐,同时也会对生 活的其它许多方面产生影响,有时甚至起决定作用。婚姻关系要求两 个人在人生的目的、利益等根本问题上是一致的。只有如此,两个人 才会有共同的苦乐感。只有这样,婚姻才谈得上幸福。不论哪一方对 生活有欠缺感,对另一方的情感都是伤害。比如,当一个人把另一个 人的爱的举动看成烦恼、痛苦时,另一方会是怎样的心情?在一个同 性爱者与一个异性爱者的婚姻关系中,由于双方的性取向冲突,因此 他们的性矛盾无法协调。他们的性关系总是要处在一种一方对另一方 的迁就,或者说牺牲状态,永远不可能达成一种互利的、平等的关系。

   对丈夫的看法,我深有感触。我也认为理想的伴侣关系应当是互 利的关系。互利的生活才是理想的家庭生活。而且,从马克思主义的 观点来看,也只有这样的关系才是道德的。但这种理想能否在一个同 性爱者与一个异性爱者的性结合中实现呢?

   我与LN是同龄人。我的生活经历与她极其相似:下乡、回城、进 厂、结婚,有一个女儿,现在也忙着考大学。所不同的是,小时候并 没有人认为我是“假小子”。我从懂事起,在性别问题上就一直很糊 涂。我所喜欢的游戏、玩具都是非性别化的,性情也不怎么性别化。 既不会像一些女同学那样甘愿依附男孩子,撒娇卖痴,也不像男孩子 一样淘气好斗。我更多的时候喜欢独处。我的性情使我与女孩子们 “格格不入”,与男孩子也合不来,所以总是“天马行空”。

   72年初中毕业后我下了乡。那时知青中就有开始“配对”的,有 的男女来来往往。我对这些事情没什么兴趣,轻轻松松地以一个“小” 字为由拒绝了男生的求爱。回城后,20多岁了,再无“年龄小”的理 由,于是满耳都是“婚姻是人生必由之路”和什么“男大当婚、女大 当嫁”的忠告。虽然我感受不到婚姻对我的吸引力,但又不敢承受单 身所带来的社会压力和孤独,当然我更没有想到过爱女人。在这样的 心态下我走进了婚姻。 

  婚姻生活转眼20来年。我得到了什么呢?我感触最深的就是对性 的认识,并通过婚姻认识到我自己并不是异性爱者。婚前我是性盲, 对婚姻的实质理解不多,似乎很纯洁。纯洁是什么?就是无知,并且 不懂不问不究。那个时代就是这样。当你想到科学精神崇尚的是探究 事理时,你会觉得这种所谓的纯洁很好笑。结婚后,我由性盲变成性 冷漠,并且随着时光的推移逐渐变成性烦恼。男性的身体使我感到心 烦,我始终感受不到性快乐,因此也就找不到性热情。为了认识自己, 我曾经去拜访过一位女作家。我想知道我自己究竟是怎么回事,这个 世上还有没有和我一样的人。这位女作家性格刚烈奔放,大胆率直。 问及她不结婚的原因时,她说对家庭生活没兴趣。她认为人到世上走 一遭,就要做出点事情来,把宝贵的生命及其才华浪费在柴米油盐、 男人和女人上,太不值得。她鼓励我离开家庭,跟她一起追求幸福的 事业。我很敬佩她,觉得她精神上有很多东西既能激起我的共鸣又值 得我去追求。我心想如果与她相伴,也许比过婚姻生活更幸福。可是 没想到她最后说:“多年来我奋力孤力拼搏,给自己撑起一方天地, 得不到男性的庇护不说,反倒遭致不少非议。因此,我还是想结婚的, 只不过我不能接受与男人上床这个事实。你要是能在这个事上帮我, 我会尽我的所有报答你”。天哪,她怎么能这样想呢?她哪里知道, 她不能接受的事情也正是我不喜欢的。更有甚者,我若给人做替身, 我成了什么人?再说,她这种做法不是把感情当作交易吗?我的道德 观接受不了这样的事情。回家后我把这事说给丈夫听,丈夫很生气: “这个女人不是个东西!为了她在社会上不遭人非议,她想让两个人 都变成她的工具,你再不要理她!我没想到你如此讨厌性生活。也怪 我们认识孤陋,只知道自己,不了解别人。人们一说起男人的性,谁 也不相信天底下还有‘不吃鱼的猫’;一说到女人的性,就说‘给老 公补身子’。谁知天下还真有你们这样不喜欢男人的女人。从今以后, 你不要怕,我尽量不给你添麻烦。” 

  丈夫的承诺让我感动,但事情却不是如此简单。因为往后的生活 就一直行进在这种承诺的反复作出与背弃中,它们不断给我造成各种 情感上的冲击。现在我知道,为了维持婚姻和家庭,可能双方都时常 会有牺牲自己去迎合对方的愿望.但生理上的本能并不是完全靠理智 能解决的。在我们夫妻的性接触中,我完全是个“绝缘体”,可他却 总是说有“通电”的感觉。这种生理上的感觉加上婚姻背景,谁也不 能否认这种情感升级的正常性、正当性。所以从他的角度着想,应当 谴责的是我。可是我的“绝缘”也是自然所致,非我意识所为。凭什 么我应该受到谴责呢?虽然我认为他是正当的,但自己又无法消除被 强暴的感觉。我不明白,作为一个人,我为什么连支配自己身体的权 利都没有?

   在我缺乏对男性的性欲望的同时,我也没有多少女性的性格特点。 过单身生活时,这种心态并无大碍,尽可以本着自己的心性去处事。 但是进入婚姻关系后,这种情形就完全不同了。婚姻生活、家庭生活 会无情地、突出地、鲜明地将人定位在“应有的”角色位置上。这意 味着人不得不丧失自我,按照角色的要求去思维、做事。换句话说, 你生活中遭遇的喜怒哀乐,忧患得失将不能再是出自你生命的本然, 而是由于别人的需要。为了服从这个小团体(家庭)的利益、目的、 兴趣和意志,你就得承着这种灵魂被分裂的痛苦。而当你抛弃了自己 的灵魂真正所渴望的东西后,你也就只剩下一个空空的躯壳,你不过 成为一个能给他人带来好处的工具而已。每当我想到这些,我的心就 在颤抖。我现在因单位的效益不好,也时有下岗之忧,但这远不是我 最大的痛苦。我最大的痛苦在于:当一个人完全抛却了自己的意愿和 兴趣去生存时,其生存的意义也就只在于其肉体生命的延续。当一个 肉体的灵魂死掉了时,这个人还能算是活着的人吗?每当我担忧下岗 时,丈夫都会安慰我不用着急,他会养活我。不是我不能想象那种生 活:一家三口人,他忙工作,孩子忙读书,他们都兴致勃勃。这是因 为他们都有自己人生的快乐。家务也会让我忙忙碌碌,可是我能在这 里面找到我的快乐吗?虽然下岗也会让我痛苦,但更痛苦的是我虽然 在家庭这个“岗位”上“工作”了20几年,却从未有过“在岗”的感 觉。我的一切行为和思想都是机械的,甚至是麻木的。什么是 “interesting(指对生活的兴趣)?”什么是“active(指主动活跃 的精神状态)?”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必须这么做。虽然朝夕相处 20多年,但丈夫和女儿始终不能溶入我的生命,我的感觉始终是他们 是他们,我是我。甚至有时我会情不自禁地冒出这样的念头:我是谁? 他们是谁?我怎么会和他们搅在一起了?我知道这种思想是“反常” 的,往往会很快用理智将它们扼杀掉。我也知道真实的我并不是那个 活在现实生活中的我,因为现实不允许我用我本真的心性去生活。20 年来我被一双看不见的手撕成两半,过着灵与肉分离的生活!

   为什么我有一个与这个异性爱世界不协调的性及心性?我不相信 有什么传统观念所认为的道德原因。因为我的情感并不危害他人,我 也从没与他人有什么性关系。我也不相信有什么环境原因,因为我与 我的姐妹们有着相同的生长环境,可她们并没有谁与我相似。倒是对 我的妈妈,我却常有种不同的感觉。

   妈妈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她总在抱怨她这辈子不该结婚。婚姻和 家庭不但没有给她带来丝毫幸福感,反而使她觉得这辈子太不值。她 告诉我,她很小就对婚姻不感兴趣,极易为那些男女平权或看破红尘 去修行一类的书所打动。18岁那年,外祖母见我父亲勤奋好学,便为 她订下亲事。她极不愿意,表示要去读书。外祖父说,正经的女孩读 什么书!她便立意要出家,带发修行。当然她是拗不过父母的。妈妈 一辈子对相夫教子都没有兴趣,也承认她一辈子对夫妻的性事极反感。 父亲年轻时因她的冷漠与别的女人有染。有人气愤地告诉了她,她不 但没有丝毫的愤怒和妒嫉,反而说什么“这倒好了,有人代劳。”她 曾提出过离婚,没有多的条件,就只是“孩子我一个也不要”。随着 子女长大成人,她转眼也儿孙满堂,可是,她人生的痛苦并没有因此 而结束。每当逢年过节全家人团聚,本应是大家快乐之时。她却总在 这时犯起胃疼的毛病,不想吃东西,长吁短叹,一个劲儿抽烟。结果 每每搞得大家都没了情绪。她告诉我,越是这种时候她心情越不好, 辛辛苦苦忙了一辈子,有什么意思呢?在别人眼中是幸福的事情,她 却不如此看待。妈妈这种异于常人的心态,即使是父亲也难以理解。 但现在的我似乎能从自己的心境中理解她。我问我自己,你能从丈夫 和女儿身上得到快乐和满足吗?将来的你能从儿孙身上得到快乐吗? 我们能说天底下的人都是一个模式吗?那么他们的苦与乐也必不尽相 同。一个人假如能从婚姻生活、家庭生活中得到满足和幸福,那么他 就绝不可能向往与泥塑木雕为伴,绝不能忍受那种孤寂与清苦。记得 几年前,我告诉母亲说,两个人的性事让我心烦,是个负担。母亲当 时随口而出:“都是一样的名堂!”对这句话的意义,当时我并不太 懂。现在当我试探着告诉她关于同性爱的研究情况以及有人选择与同 性一起生活时,她听了没有反感,反而高兴地说:“那倒不错……” 母亲一辈子没和任何女人有过亲密关系,甚至她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是 不是个同性爱者。但从母亲的心态来看,我认为她肯定不是异性爱者。 一个非异性爱者为一种看不见的东西所迫,在异性婚姻中熬过了一辈 子,换来的是不尽的烦恼和不平。 

  我知道,这个世上何止母亲,有多少人的生活是被这个看不见的 东西所决定的呢?在这种力量的压抑下,他们不敢奢求人生的幸福, 而是尽力谋求协调或“成功”。我不知道有多少人能获得这种成功。 我所关心的是,它又有什么价值啊?科学技术还提倡以人为本呢,难 道人的生活不应提倡以人为本吗?我只知道,虽然我与母亲生活的时 代不尽相同,但她承受了一辈子的痛苦到我们这一代并没有结束。一 转眼我的一生也快过了大半辈子,但我不敢说这种痛苦能否在我们的 下一代消除。虽然我的孩子看起来还好,但她的同学中有好几个都有 异性化倾向,有的甚至已经表现出对婚姻的反感。谁敢说我们的下一 代中就不再有类似于我和我母亲这样的人呢?那么将来的她们又该过 什么样的生活呢?

 【读文杂感】   河流文与LN文(《随遇而安》,见《朋友》No.10),是两位中年女同性爱者的自述和思考。走过同一时代的这两位女性的经历,颇 多相似之处。她们两人都经历过“上山下乡”,后来都返回城市,又都在懵懵懂懂之中跨入了婚姻之城。而且,她们都遇上了一位相对通情知理,在很大程度上了解人性存在差异的男子──她们的丈夫。然而,两位女性又有很大不同,不仅是在性别气质方面(LN是有几分 男性气质的女性,河流却没有明显的男性气质)。她们两人的最大不同是,LN是生活属于由昨日(过去)走向今天(现在)的女性,而河流却是生活由今日走向明天(未来)的女性。LN经过“轰轰裂裂”的同性之恋,在一次次挫伤后回归家庭,一颗充满对爱的追求的心灵最终被亲情湮没了。她留在了“今日”。河流只讲到自己的同性之恋 心理。虽然她已告别了青春年华,但仍有一颗青春之心,仍憧憬着明天。LN的运命似乎已因情感有了归属而尘埃落定。河流呢?她的未来会怎样?当时代正在向“明天”迅速发展,她会找回逝去的青春吗?

   河流的信还展示了两代特殊的族群。河流的母亲,是正在步入迟 暮之年的非异性爱女性。为了适应20世纪中叶的中国社会文化,她不 得不严重地扭曲了自我进入婚姻,在压抑、苦恼的煎熬中度过一生。 在她身上,可以看见一个缩影,旧文化能够如何催残人的本性。河流 还提及了一些尚未成年的女孩,她们充满朝气,向往自我的实现。那 些年轻的女孩们能找到幸福吗?社会正在进步,只要奋力去寻求,我 想,就有希望!

   读河流信,我感受到生物-心理的人与社会文化的冲突在激荡。 河流与她的母亲,使我想到最近读到的国外两篇对女同性爱者家族史 的科研报告调查发现,女同性爱者的出现具有家族性聚集的特点。学 者们强调这类发现支持同性爱性取向的出现的“先天决定论”。先天 也罢,后天也罢,色彩纷呈的大自然(包括个体生长的社会环境)确 定了人的多样性和差异的自然存在。然而,文化相对落后的大众社会 却要求人们按一个固定的模式生活,这无疑是社会在制造悲剧。不过, 可以告慰的是,当代人的时代较之河流母亲的时代,较这河流、LN成 长的时代,毕竟已经大大进步了,青年人已经能够为自己开拓幸福之 路了。可以肯定,河流女儿那一代人,绝不再会与河流母亲那一代人 相同。看看河流所描述的与她女儿同龄的那几个女孩吧。河流着墨不 多,但我们却看到了一代敢爱敢说、能喜能怒,特别是能够追求自我 实现的一代新人的幼小雏形。 

  可以肯定,历史会大步前进!在80年代后期,在几个人能够明确 地想到10年之后(仅仅10年),我们(“圈内人”与“圈外人”、非 专业人士与专业人士、女性与男性)能够从容地讨论同性爱等性问题 呢?那时候,同性爱是“性罪错”、堕落、艾滋病的同义语,仅凭同 性爱三个字,一个人就可以被钉在耻辱柱上!即使在5年之前,同性 爱也仍被指为“丑恶”。今天,却已经有许许多多人开始把同性爱看 成一种与异性爱平等的现象了。历史是还会进步的。10年之后是什么 样子?毫无疑问,在那些闭塞偏僻、科学之光与人文精神难以到达之 地,在那些愚昧与无知仍然统治的地方,可能还有人会有与河流相似 的经历,但河流的母亲那样的人将会极大限度地减少。大量性心理、 性取向与河流、河流的母亲一样的人,将随着我国文明的进步,随着 自由、民主和人权事业建设的进步,获得新的生命! (back)

 

 我的生活与《朋友》

叮铛

   寄来的《朋友》我已经收到,不知怎样感谢,这实在令人兴奋, 令人感慨。多少次在梦里我重复着幻想中的世外桃园生活,多少次我 罪恶、愧疚地憧憬着亚当与亚当的感情;多少回的自责,多少回的悲 哀,我却始终找不着自己的方向;我时常自叹自怜,叹我苦命,怜我 不一样的心态…… 

  我是一个少数民族的青年人。少年时,我曾用无数次的谎言敷衍 阿妈的逼婚,在读初中和高中时我曾一次次地逃过婚。当时,人们觉 得我也许还小不懂事,而且老师时常也帮助我给阿妈讲一些道理。在 老师的压力下,阿妈的计划在我高中毕业前没有“得逞”。可高中一 毕业,全家族上下总动员,媒人不厌其烦地给阿妈介绍邻寨的阿妹子, 阿妈阿姐们选中了几位所谓门当户对的十七、八岁小姑娘,大家一定 让我选择其中一个。说什么也由不得我。我心虚了、害怕了,在一个 大雪纷飞的深夜,我怀揣四十几元钱离开了家。下山的路被雪盖着, 白茫茫一片,我跑一阵,往后看一会,深怕家人追来,可什么也看不 到,只看见身后歪歪斜斜、长长地留下我狼狈的脚印…… 

  后来我饿着肚子坐火车到了重庆,投靠了我的汉族阿哥(他是异 性爱者)。在那里我得到无微不至的关怀,也得到了家庭的温暖。汉 族阿爸阿妈疼我、爱护我。他们给我了生活上的一切照顾,阿哥还托 熟人帮我找到了一份工作,是在电脑室打杂。后来在我自己的努力下, 经过一些时间的磨练后,我成了专业打字员。重庆呆了三年后,我又 碰运气来到了福州。在这里,我学会了平面设计,工作层次上进了一 步,生活水准也提高了不少,学会了存钱补贴家用,学会了自理。身 边都是些文化层次高的同事,我学到了许多新的东西,同事们都很照 顾我,他们没有看不起我这个高中生,也没有因我是大山里走出来的 少数民族而嫌弃我。相反,在人格和各方面我都得到了平等的对待, 大家喜欢我的活泼淘气,欣赏我的多才多艺。表面看来我是幸福快乐 的,可我内心并不快乐,那个深藏内心深处的秘密压得我好难受,好 累。每当夜深人静时,我总会思念远在大西南边陲白云深处的彝寨, 更思念对我失望透底的阿妈。但我无法接受异性,何况要与她同床一 辈子。这点,我真得办不到。我内心只有深深的愧疚、自责。多少个 孤单的夜晚,我彻底难眠;多少次泪流满面从梦中惊醒。可我在白天 却要一天天地伪装着自己,这样的生活好孤单,这样的生活好寂寞…… 

  有一天我收到了远方一位汉族朋友的来信,知道了一些我不曾知 道的事,更高兴的是得到了你们的地址。然后,在一个有预感的早晨 收到了给我寄来的《朋友》。一口气看完《朋友》,我知道自己解放了,也知道自己往后的日子该怎样走,虽然道路会充满荆棘、坎坷。 但我坚信自己已正确认识了“心理障碍”,更健康地认识了同性爱, 也进一步了解了同性爱者是怎么一回事。原来自己不是怪人,原来世上同类人也很多。我真得好高兴,真得好幸福,是真真切切,从来没 有感受到的幸福。谢谢你们给我寄来的《朋友》,谢谢你们救了我。虽然还从来没有遇到过真正的这种朋友,但我相信缘份来了谁也挡不住。再次感谢你们给我开的“药方”。为了表达我对你们的敬意及谢 意,特此献上一曲《祝酒引宾歌》,希望你们“好人一生平安”。 

    凉山彝家最爱交朋友 

    四方来宾请来凉山游 

    深情的月琴为您奏响 

    美丽的索玛花为您盛开 

    红火的火把为您点燃 

    为您点燃…… 

    大凉山小凉山美丽如画 

    美酒歌声迎接朋友 

    彩霞般的红披毡为您飞舞

    多情的口弦声为您迎路

    神秘的竹楼为您敞开 

    为您敞开……     (back)       

那样一种生活 

小舟 

  这次出差有意多呆了几天,到我们的“点”儿上去转了转,结识 了几个新面孔。似乎每次都能遇见这几个人。他们不都是本地人,也 有外地来“淘金”的。

   我主动和他们交谈了几次。他们绝大多数都没有稳定的职业,有的人家庭条件相当不好,或是对于这种生活方式的向往,已经把最主要的精力投入到这方面来。他们文化层次不高,但见识广,大都去过不少地方。

   他们经常去的“点儿”是公园、公厕、海边,有时也去浴池。像 迪厅、酒吧、健身房、桑拿等地方,因为消费层次较高,他们一般不 去。这也决定他们所能接触到的人的层次也有限。毕竟现实生活中我 们这些人是存在着一种等级或是层次上的分流的。

   当我问及他们是否愿意以这种生活方式继续生存下去时,他们大 多觉得活的太累。有的人表示不会再持续下去;有的人则比较乐观, 认为在自己年龄、身体尚可的情况下,希望能多挣点钱;还有的人则 认为只要今天有饭吃,明天怎么样不去想,也不会轻易放弃。 

  他们在多数情况下还是可以得手的。每次也不多要,少则10元、 20元,多的100元,同时还要求对方请吃饭,或是提供住宿。如果对 方是想找个生理上临时发泄的对象,那成功率就高了。那种自身条件 包括外貌,体形越出色的,也就越容易“钓上”或是“挂上”。在我 结识的人中,有的人条件很不好,比如特别胖的,或是相貌较差的, 他们的收获不容乐观。所针对的目标,要么是条件比他们更差的,要 么是手头很紧,只想以很小的代价付出的,也许有的时候以不可想象 的10块钱就能“成交”。

   其实在同性爱圈子里的人,一种人是希望实践能够倾注感情,对 方也爱自己的生活方式。一种人则出于寻求利益的目的,其中一部分 人找朋友是想得点钱财,比原来生活得好一些;一部分人则希望有人 把自己“包养”起来,有一个稳定的依靠;一部分人是简单的生理上 的发泄;还有一些人是专找成功的人士,希望对方能对自己的困难处 境等有所帮助,例如安排个好工作等等。

  在“点”上混生活的人们,不能简单地归入上述哪一类人,因为 他们从某种意义上说已经是以此为“职业”了。他们在某个地方混熟 了,再难有收获时,就转往另一个地方。毕竟圈子里有一些善良人, 对他们所编造的谎话,或是处境(真有几天没吃饭的)存有同情心, 难免不会有所付出和施予。某些有目的的人则在进行另一种“交易”, 只要划得来,双方就都会有所“收获”。 

  其实,在我们提倡文明的交流方式和避免艾滋病性病广泛传播的 现实社会,我,当然还有其他有识之士,是极为不愿看到存在着“卖 性”的现实的。我之所以把他们列入“那样一种生活”方式,而不愿 以“那样一种职业”称呼他们,也出于对这种现象存在的无奈,但更 多的是期望。我们在研究、做工作时,绝对不能忽视在圈子里的“他 们”这样一类人,因为他们也是一个人数不小的群体,代表着某种层 次的人,也具有生存的权利。值得庆幸的是,他们还不都是良知已没, 完全麻木不仁的人。(back)


【读者来信】

        我是通过南京脑科医院周正猷教授才知道有《朋友》。 

  我是南京市一名普通民警,我的职业需要我威武果敢,但是我却 非常文静。不过由于我把全部精力投入到工作中去,而且也非常热爱 这项职业,所以现在我的工作成绩还算出色。 

  从小我就感觉到自己的喜爱与别人不一样。但至今我没有对自己 的选择懊悔过,一直保持着乐观开朗的心态。可是,随着年龄的增长, 压力也越来越大。我到南京脑科医院咨询过几次。周教授讲:既然你 选择了这条路,且不想改变的话,那么你就要面对压力,选择坚强。 我就坚强吧!

   我希望你们多利用公众媒体,请社会客观公正、科学地进行宣传 报道,为我们争创一个宽松理智的环境。而对朋友“圈内人”,要多 加科学的引导,劝告朋友要自尊自重,不要放纵自我。 (M) 

 

  ◇ 感谢你们一年来给我送来了精神食粮和安慰。通过你们,我了解 到了许多我不曾了解和曾经迷惑的东西。自认识了《朋友》,我的精 神生活充实了,我从苦闷中解脱了出来。真想长期见到《朋友》,但 是我所在的单位将要把我派往国外工作,所以暂时将离别你们一段时 间,这真使我心痛。

   我将把你们的工作和对同性爱朋友的友谊带到国外,把你们的工 作成绩介绍到国外,使国外人士了解你们的爱心,了解中国有一个关 心我们这族人的杂志,和你们每一个人所做出的努力。(L)

 

   ◇ 看了几期《朋友通信》,我已经对能同性爱有正确认识了。我从 《朋友》中了解了很多东西,像艾滋病预防、一些读者的态度,让我 很受启发。目前我仍是一个心理上的同性爱者,在行为上我没有过, 也没有交过朋友。我不清楚自己怎么会这样的。在给你们的一封信中, 我也没有说得太具体。但是有一点我可以肯定,家庭因素占了很多。 我7岁时,父母便离婚,母亲领着我和三个姐姐生活。也许是因为缺 少父爱吧,整天面对的是母亲的温柔和姐姐的爱护,玩一些女孩游戏, 从幼年到小学,我一直愿意和女生在一起,但是性格却不太开朗。在 初一、初二时,几乎没有什么朋友,也不爱多说话。直到初三才有了 一点转机,开始变开朗,但这绝对是我主观努力的。上了高中我才完 全“正常”起来,别人都说我挺开朗乐观的。由于我唱歌好听,在班 上特别受女生的欢迎。也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总是愿意看一些漂亮 男孩,尤其是在街上或报刊、影视作品中,总愿意多看几眼。但那时 我并没有多想什么,因为我发现我对女孩子也还有一些“感觉”。但 现在我才发现,那些所谓的感觉都是假的,只是看见别人有女朋友, 自已也想有。而这些所谓有好感的女生都是主动接近我,我却从来没 有主动接近过一个女生。 

  真正令我受到震动的是有一回,我真的遇上了一个同性爱者,那 是在高二时,我在公厕,一个约和我年龄相仿的男孩问我“玩”不“ 玩”,但当时我觉得很突然,便掉头跑回了家,很害怕。但不知为什 么,事后都有些后悔,觉得是不是不应该走。从此以后,我对这方面 的事便敏感起来,但是我绝对没有表现出来,没有对身边的人说,只 是藏在心底。

   现在,我都说出来了,痛快了很多。但我仍然寂寞,班上的女生 追我,我不知该如何对待。走在大街上,我的眼睛又不时盯在一些靓 男身上。我真的有些手足无措了。(高中生小Y)

   

    ◇ 读了第10期《朋友》的“随遇而安”一文,我有不少感触。以前 对女同性爱者从未了解,也未曾想像和接触过,读后才知道她们在感 情上及一些生活经历与我们是一样的。同时感叹老天真是捉弄人,身 为女人本可以光明正大地去追求、去爱自己钟情的男人,身为男人也 可以堂堂正正地去爱自己喜欢的女人。我们这一部份男人、女人却偏 偏落在这样一个境地,想爱的不能爱,想追求的不能追求…… 

  曾经那么痛苦、自卑过,却找不到答案。为什么会这样?本应无 忧无虑的年少时光我却没有像大多数同龄人一样轻松、快乐地生活, 压抑、自责、苦闷伴随着我本不该承受的心,直到渐渐长大成熟,直 到我知道了还有许多像我一样的人,我的心才开始渐渐释然。后来更 有幸得到了《朋友通信》,读后更让我增添了对未来生活的信心。人 生苦短,要善待生命。痛苦、无奈有什么用呢,还是勇敢地面对自己, 面对生活。寻找幸福的未来吧!我终于可以这样对自己说。

   尽管现实还不能使我们堂堂正正的站出来,但现在的社会环境比 起我们父辈所处的年代已宽松许多。我们人生道路还有一大半没有走, 我没有理由不相信在我有生之年不会看到所有人,在同一片蓝天下, 平等、自由地生活,祝福所有的同性爱朋友!

   同样希望在同一期中的《朋友,请把眼睛擦亮》中所述的事再不 要发生了,我也听说不少这样的事,真希望那些行为不端的人能迷途 知返,珍惜自己的人格、名誉,别再做害人、害己的事了。善待自己 的同时,还要尽可能以正直、高尚的品德,让社会理解、宽容,不要 再加深大众对我们的偏见。尽量美化自己的心灵,我想做到这一点并 不难。(JT) 

 

    ◇ 我不知道如何写这封信才好。去年我在《当代青年》杂志上登了 一则征友启示。有一位朋友在信中谈得很投机,于是我们见了面,晚 上住在一起。我们谈得很好,可是到后来,他逐渐开始在我身上乱摸 索。开始我没在意,后来他给我说了他的情况,我挺同情他的,干脆 由他去吧。就这样我由着他在一起过了一夜。这可能就是同性爱行为 吧。第二天我对他说,对不起,你不是我要找的朋友。他当时很伤心。 他说,你既然不是又为何登那样一则启示呢,你的征友很明显在征同 性爱的朋友。我说,我无法给你解释,我便与他分手了。后来我想一 想,便有一种恶心感觉,两个男人在一起能做出什么来,真是没味。 不久,我便收到《朋友》。从《朋友》中,我了解了在我们这个社会 也存有一个同性爱者的世界。我尊重别人的选择,我不会干涉别人的 自由,但我对他们的感情世界理解不了。

   我已不在原单位工作,换了单位。有一天我去原单位玩,朋友说 有你的信。我拿了信一看,已被他们拆开了。他们接着说,你是同性恋,我说不是。他们不信。当时搞得我很狼狈。我不知道该如何处理好和同事的关系,原来的朋友都冷落了我。这让我很被动,也很尴尬, 实际上对这事我是能看开的。(L)(back)


读编往来

   最近我看到一家报纸刊登的长篇文章“闯进同性恋者的世界”。 文章介绍了广州同性爱酒吧中的一些不良现象,如一些同性爱者忌无 忌惮的“搂搂抱抱”,有的男同性爱者“又娇又嗲”,还有一些人公 开对他人进行性搔扰。这篇文章使人很难想象同性爱是“正常”而不 是“变态”。应当怎样看待和理解这是现象?   应学习以寻常心看待寻常人、寻常事的态度来观察这类现象,积 极与异性爱人群中存在的类似现象相比较,同时加以科学分析。

   在许多大城市的街头,经常可以看到青年男女恋人拥抱等亲密行 为。他们的此类公开行为,是一些更深层次的情感或愿望的宣泄和表 达,例如为了向他人显示自身的存在、表示自己相互间的情感已达到 “目中无他人”的程度等等。由于主流社会文化对同性爱现象的反对, 很多同性爱者无法在其他场合表示这种情感。比较而言,他们心存的 压抑远超过异性爱男女,而同性爱酒吧是他们唯一能做此种宣泄和表 达的场所,所以,在此类场所能看到更多的亲密行为。对此,不应当 以为是怪事。

   一些男同性爱者通过表达某种女性气质来吸引他人的眷恋,也不 过是异性恋文化的拆射。科学研究发现,在一个社会,文化越是强调 男性应当刚强(阳刚),女性应当柔弱(阴柔),那这种文化影响投 射到男同性爱人群之中时,就越会有一些男同性爱者为了吸引其他男 子的眷顾而表现出某种女性气质。这种情况有几分类似在为女异性爱 者服务的“鸭吧”中男子为那类女“强人”服务时所表现出的“温柔”、 “体恤”、“善解人意”。此外,在谈论着这问题时应当讲明,我们 的主流性文化反对一个男性表现出某种女性气质,其身后潜藏着明显 的性别歧视的阴影。 

  至于同性爱搔扰的存在,更不必为之奇怪。只要到提供一些色情 服务的卡拉OK歌厅之类地方看一下,就会知道异性爱男女间的这类 行为比比皆是。我国的一些调查发现,相当高比例的女性曾在公开场 合(如公交车内)和职业场合遭受到性搔扰。在同性爱人群和异性爱 人群内,同样有着这一现象,反映出这两个人群中都有部分人性文明 水平低下和需要教育、提高素质现实。 

 

    ◇ 我看到《朋友》登出了有关同性爱人群的调查数字,是否占大多数的情况就是“正常”的或应当肯定的?

 〖答〗不是这样,数字只是表示有多大比例的人在某种态度、行为或 知识等方面的情况。没有“对”与“错”、“正常”与“异常”的区 别。例如,我们认为肛交有损于健康,但实际上多数被调查者肛交过, 我们强调各种插入性性交时都应当用安全套,但仅有少数人使用。</